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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鴿:為兒子做什麼都不為過

http://www.CRNTT.com   2013-09-13 12:05:56  


 
  我聽到孩子的陳述,但他們一不讓我們家長說話,二不讓孩子說實話,孩子說的不記,沒說的按他們的思路記上。

  他們不問電梯里發生了什麼,而是直接問你打了沒有,怎麼打的。偵查機關應該先了解事實,再訊問孩子。事實上,酒店電梯的監控錄像顯示,當時根本沒毆打。

  連夜提審,孩子們將近40小時沒睡覺,我們有些家長都熬不住,訊問錄像里也能看到有些警察趴在桌上睡。 

  法律規定,訊問的同期錄音、錄像必須提供。我們的律師也想據此了解真實情況,但檢方和法院的提訊,到現在都沒給律師。非法證據不排除,不符合規則。 

  南都周刊:你覺得幾個未成年人才是受害者?

  夢鴿:楊某第一時間沒報案,沒告訴親人,而是告訴了酒吧工作人員,過了整三天才報案。她還保存了內褲等物證。

 報案時她說遭到了毆打、捆綁,但湖北大廈監控錄像里並不是這樣; 二是她報案時說是處女,但檢驗報告證明了她是什麼樣的人,酒吧張某某也證實了她是出台小姐;三是她報案時稱有輕微腦震蕩,但檢驗報告並非如此。她說我兒子強姦她了,但DNA鑒定沒有我兒子的精斑。這些人說的話還可信麼?

  酒吧人員張某某說不認識我兒子,說只是給顧客群發短信。這也是謊話,春節前他不斷給孩子短信,噓寒問暖,說“你來玩吧”。當天他主動灌酒,出酒吧後又主動追這些孩子。這些都有證據,我們不會包庇孩子。

  他們就是合謀敲詐勒索沒實現,從性交易變成了強姦,很明顯就是編造假案報復。中國的法律,不能誰報案,就馬上抓誰,是不是?偵查機關要實事求是地了解情況,因為這關係到孩子的命運。

  “我不懂法,也不是在指責誰”

  南都周刊:但楊某某的身份跟是否被強姦並無關係,只要違背了她的本人意願。

  夢鴿:是的,但她為什麼用假話蒙騙公安,誤導網民,欺騙媒體?

  2月22日,孩子被警方帶走次日,全國媒體就報道了我兒子的全部個人信息。這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隱私,明顯違法,但到現在也沒有偵查機關調查這個事情。

  案子進展到每個階段,都有有關方面提供消息,妖魔化我們家庭,放大孩子的不足,對我們人身攻擊,在全國範圍內造成壞影響。

  南都周刊:網上對這事也有很多評價,認為家長也有責任。

  夢鴿: 最近網上有很多不實報道,比如《一個父親的來信》。如果對方真是一個有良知、正直和社會責任感的父親,他應該想到,這些成年人為孩子們創造了怎樣的社會環境,你不談他們的責任,卻只是偏激地指出孩子們的錯誤,這種評說並不客觀。你並不了解我的孩子。這是人為造成的騷亂,用媒體綁架司法。

  南都周刊:那封來信提到了青少年教育,如未成年人開車,家長給了孩子時間和金錢去酒吧。

  夢鴿:我們就事論事。那封信是針對我來的,是給世人上眼藥,讓世人憎恨我。我在教育中當然有失職的地方,造成了壞影響。但如果沒有這個案子,那位父親會寫這封信麼?他不談成年人介紹組織賣淫引誘青少年,卻單單把矛頭指向了孩子。任何孩子成長過程中都會犯錯誤,也有其他未成年人開車的事,他為什麼偏偏衝著我們家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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