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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為什麼要知道科斯?

http://www.CRNTT.com   2013-09-13 12:12:16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羅納德·哈利·科斯 (1910-2013)
  中評社北京9月13日訊/9月2日,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納德.哈利.科斯去世,中國媒體多有紀念,但他在中國的影響其實並沒有媒體宣傳的那麼大,對於多數人而言,知道他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便已足夠,至於他的理論和定理,一般人不了解也不願意去了解。科斯對中國有不少研究,但卻從沒來過中國,也不懂中文,這樣一個陌生的英國人,中國人為什麼要了解他呢?中國人有能從他的理論和定理中學到什麼呢?
 
科斯生長國度異於中國 中國古代沒有個人權利

  科斯1910年生於英國倫敦,19歲時進入倫敦經濟學院學習,他成長的社會環境與中國不同,這是一個“個人主義”盛行的國度。英國歷史學家艾倫麥克法蘭在《英國個人主義的起源》一書中指出:“英格蘭的法律體系頗不尋常,因為它強調私有財產權,它將經濟領域與社會生活剝離開來,它賦予男人和婦女幾乎完全平等的地位,它保障了平衡和開放的政治制度。”從麥克法蘭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出英國社會的兩大特點:第一,政治制度平衡開放,第二,個人主義盛行。個人主義擁有法律制度的保護,表現為個人對私有財產權利的擁有,這使得英國與其他國家相比顯得與眾不同。

  相反,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從來沒有賦予個人權利,個人從來不是經濟、倫理和政治制度的重心,私有財產權利更談不上獲得相應保護。中國古代的基本觀念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因此法律制度被稱作“王法”,普通人這個制度體系下都是皇帝的臣民,以此出發,普通人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皇帝的恩賜,天下的每一寸土地及在它上面生活的人民的所有權都屬於皇帝。既然天下的一切都屬於皇帝,那麼皇帝自然可以隨意徵收臣民的一切,包括臣民本身,而臣民還要對此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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