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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型城鎮化透視市域“城市群”

http://www.CRNTT.com   2014-04-12 08:12:50  


 
  市域城市群的意義與方位

  文章稱,目前,上海的集聚和輻射功能,絕大部分集中在中心城區的600多平方公裡範圍內,郊區的城鎮集聚和輻射力總體上還不強。由於長三角城市群中的數十個縣級市和地級市的城市活力不斷增強,從城市資源配置來看,上海理應充分發揮首位城市的功能。為此,我們需要跳出原有的城鄉規劃體系的思維定勢,從建立世界級城市群的發展眼光尋找突破點,規劃和建設上海市域城市群,這對於上海發揮“四個中心”的作用、服務長三角城市群,都將產生重要的影響。

  可喜的是,現在上海的許多郊區新城,紛紛提出了要規劃建設長三角區域的節點和樞紐城市。城市功能已經跳出了原有區劃範圍下的單一城鄉功能,形成了一些大城市和中等城市攜手共贏的發展框架。可以說,在上海建立市域城市群體系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那麼,上海市域城市群到底是怎樣一個概念呢?具體來說,它是指在上海市域範圍內,由特大城市(中心城)、大城市(新城)、中等城市(新城、新市鎮)、小城市(新市鎮)所組成的四級城市等級規模體系。基於上述考慮,在上海的城鎮化規劃建設中,這些城鎮發展就應該按照國際大都市中的中小城市來配置資源,而不是按鄉鎮體系來設計。規劃和建設上海市域城市群,應成為推進上海城鎮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它是跳出上海老的城鎮體系、調整上海城市空間布局、推進城鄉一體化、加快新型城鎮化的治本之策。在未來發展中,我們可以將上海的新城打造成大城市(次中心城市),將有條件的新市鎮打造成中等城市或小城市。規劃和建設這些城市群中的大中小城市,與該城市的行政級別高低無關,而應與該城市的“區位商”有關。也就是說,不能再像原來那樣,按照區縣來平均分配規劃和建設城市的數量,而是應根據城市區位的實際,科學規劃郊區的大中小城市數量和人口規模。
為了合理布局新型城鎮,在國務院批覆的長三角區域規劃中,已經對長三角城市群規劃提出了發展要求。上海在新型城鎮化的規劃布局中,應以新城建設為重點,規劃建設若幹大城市和中等城市,推進上海城鄉一體化建設;應該考慮制定較權威、較系統、較規範、能與國際大都市城市等級規模體系相匹配的上海市域城市群規劃,系統設計市域城市群間的體制和機制。

  下一步應集中突破城市群規劃的幾個重點:首先,要在清晰國內外大都市城市群體系規劃成敗經驗的前提下,圍繞新型城鎮化的內涵,在新一輪的上海城鄉規劃體系與長三角城市群發展的聯動思路上尋求突破。其次,在目前上海城鎮規劃體系的總體布局框架下,不要被直轄市下面不能設二級市的規劃觀念所束縛,要在市域城市群新一輪的城鄉一體化布局構想上有所突破。再則,創新規劃與市域城市群有關的重大基礎設施,突破體制機制壁壘。

  規劃建設上海市域城市群,有利於上海郊區與市區的結構平衡、功能協同。在市場機制和政府合理規劃的雙重作用下,城市群內部的城鎮發展網絡、產業發展網絡、基礎設施網絡和區域核心—邊緣網絡,能夠有效防止“大城市病”,促進區域要素融合發展;在功能上,使城市間以及城鄉間存在“共生關係”,形成功能分工、互通有無的雙贏或多贏效應;在形態上,呈現多節點網絡化格局,各個城市相互支撐,而不論城市規模大小,其在城市利益上是平等的。

  由此,構建快速、便捷的郊鐵、城際鐵路等網絡化交通基礎設施,將成為形成城市群發展的關鍵。通過城市群域內發達的交通網絡聯繫,可以使城市群內不同規模、不同等級的城市之間存在更密切的商貿網絡、旅遊網絡、城鎮網絡等社會經濟聯繫,並逐步向一體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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