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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70碼”主角只能無可奈何?

http://www.CRNTT.com   2014-05-05 11:23:32  


 
“70碼事件”的教訓為何迅速失效

  2014年05月05日07:18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作者:王攀 

  5月2日22時30分,在杭州市龍井路西向東下山方向,有一輛白色寶馬轎車翻在了路邊。記者經過多方核實,確認這起事故中的駕駛員,就是2009年5月7日的“杭州飆車案”也即“70碼事件”中的胡斌。

  據知情人士透露, “胡斌當時體驗過彎的感覺,一不小心失手才導致翻車”。交警部門證實,胡斌駕駛證、行駛證合法有效。據悉,胡斌在服刑期間被減刑,新駕照是出獄後考的。

  首先普及一下法律知識,從法律角度上看,胡斌這次交通事故,跟4年前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也就是著名的“70碼事件”,在法律上沒有什麼關係。

  2009年,胡斌因為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這是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量刑標準上的頂格判,而吊銷駕照兩年之後,也可以重新申領。上次交通肇事罪,胡斌已經接受了刑罰,服刑完畢後,又出現交通事故,且不說並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即便構成刑事案件,也不屬於累犯。因為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不符合累犯的構成條件。

  明白了這些,我們在圍觀這一新聞的時候,就不要對上一次胡斌的交通肇事案進行過多聯想,進而認為法律部門有問題,我覺得不合適。

  但是,胡斌再次出現交通事故,至少說明,4年前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嚴重事故,沒有引起他的重視。如果真如知情人所說的,這次胡斌翻車,出現交通事故,是“為了體驗過彎的感覺”,那只能說明:交通肇事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也沒有對胡斌起到應有的訓誡作用。

  這一方面應該是他本人的原因,另一方面,也跟他所處的環境有關。

  4年前,胡斌,一個20歲的孩子——雖然過了18歲,但畢竟當時他還是個學生,在市區飆車撞人致死,而且還因此服刑,尤其是還在全社會引發軒然大波,在這種情況下,竟然為了體驗駕駛的樂趣而再次出現事故,實在不可想象。因為很多人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哪怕是一些小的事故,都會從中汲取教訓,為什麼胡斌沒有呢?

  有網友跟帖說,這小子坑爹!我也覺得有點。照這麼開下去,出大事兒,是遲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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