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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戰略定位

http://www.CRNTT.com   2014-06-10 09:07:09  


 
  財稅體制改革:對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

  文章表示,對於財稅體制改革,以往我們多是將其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而與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相對接的。以1994年的財稅體制改革為例,《國務院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將分稅制改革的意義歸結為“分稅制改革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將工商稅制改革的目的歸結為“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稅制體系;《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組建在各地的直屬稅務機構和地方稅務局實施意見的通知》將兩套稅務機構分設的意義歸結為“加強國家宏觀調控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等等。正因為如此,對於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我們的表述一直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財稅體制基本框架。今天,隨著財政與財稅體制定位的變化,對於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決定》給出了不同於以往的解釋。

  與以往的歷次重大改革部署有所不同,《決定》所部署的不是某一個或某幾個領域的改革,而是全面的改革、涉及所有領域的改革。習近平同志指出,“這項工程極為宏大,必須是全面的系統的改革和改進,是各領域改革和改進的聯動和集成”。於是,從總體角度布局改革、提出一個統領所有領域改革的總目標,便成為必然之舉。

  《決定》作出的概括是令人振奮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兩句話組成的一個整體,方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隨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被定位於統領所有領域的改革總目標,能否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形成總體效應、取得總體效果,便成為關係這場全面深化改革戰役勝負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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