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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高校不該靠交易獲得社會捐贈

http://www.CRNTT.com   2014-06-12 12:13:14  


 
  當然,國外大學發展社會捐贈時,也曾出現利益交換和影響學校聲譽的問題,比如,一些私立學校曾拿出一定的招生名額給捐贈者,或者為捐贈者冠名,這都引發過爭議。私立大學拿出一定名額給捐贈者,且操作公開,不影響教育質量,對所有學生實行“嚴出”要求,達不到標準無法畢業,而且財務信息公開,所得經費全部用於辦學。儘管如此,在輿論的質疑下,如今私立大學在這方面的操作已經大為減少。至於捐贈回報冠名之類,則通過學校的現代大學治理方式妥善解決,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會就捐贈資金來源、捐贈冠名的地點、時間、捐贈資金使用事先聽取教師、學生意見,得到同意後方接受。

  由此可見,只要建立明確的制度規範,大學是可以在不進行利益交換,傷害學校辦學質量、辦學聲譽的情況下拓展辦學資源的。其實,真正關心教育、關注大學發展的捐贈者,對大學用教育資源、學位資源、學術資源去謀求社會捐贈的做法,會十分反感——捐贈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辦學,可這種做法是傷害辦學。

  在我國,一些捐贈者很想向大學捐贈,卻擔心這些錢會被大學揮霍、浪費。報道稱,我國高校新購買的設備中有相當部分使用率為零。如果各種捐贈不透明,就更像是以發展為名的利益交換——高校以此販賣學校的學位和學術資源(學位資源指招生名額,學術資源則是教授、榮譽博士頭銜等),一些社會人士則通過此途徑成為高校的座上賓,甚至成為權力、利益的掮客,幫助高校拓展社會人脈資源。本來有利於高校擴展辦學經費渠道,更好獨立發展的社會捐贈,就這樣被敗壞了名義,成為潛規則滋生的又一片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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