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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官員財產公開永遠等不來“成熟條件”

http://www.CRNTT.com   2014-08-21 11:50:04  


 
  不止官員財產公開,近些年來,每一項劍指利益集團的改革幾乎都遭遇過“條件還不成熟”的說辭,不動產登記制度如是,收入分配改革也如是。中國改革走到今天,改革的執行者與改革的對象已經成為了重叠的集合,陽奉陰違幾乎是必然出現的現象,用“漸進式改革”理論偷渡緩兵之計的情況,已成利益集團的理論護身符。若按這個論調,官員財產公開永遠等不來“成熟條件”。

  實際上,在反腐達到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的今天,正是推進這些基礎性制度的最好時機,所謂“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即是此意。包括“官員財產公開”在內的基本制度的落地,不僅能為“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支點,更能明確反腐的意義,保證其邁向現代法治政府的價值指向。有這些制度的及時跟進,今天的反腐才能突破傳統整風和群眾運動的範疇。

  無論官員財產公開最終採取哪一種步驟,是從試點地區向全國拓展,是從基層向上層推開,還是從新入職、新提拔的公務員開始,都應有緊凑可行的時間表,最終將試點經驗吸納到法律法規中,以立法方式明確“官員財產公開”的申報對象、範圍、程序、審查、監督、懲處問責。簡單的說,政改可以是漸進的,但每一步都應該有明確所指,並與下一個鏈條環環相扣,不能讓“條件不成熟”成為政改拖延的借口,更不能讓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僅在基層、在某地方、在某一特定群體的層面徘徊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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