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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階段變化促城鎮化動力機制轉換 | |
http://www.CRNTT.com 2015-07-13 07:50:54 |
2、發展型新階段城鎮化的推進路徑與主要特點 以往30多年中國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主要通過工業化和產業化來拉動。當前,中國進入發展型新階段,雖然工業化、產業化發展對拉動城鎮化仍在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這個作用有逐步減弱的趨勢,突出表現在工業帶動農業專業人口的作用在下降。13億人消費結構的變化、消費升級和消費潛力釋放拉動的城鎮化有逐步加大的趨勢,突出表現在與消費相關的服務業帶動農業轉移人口的作用在增強。 也就是說,城鎮化的驅動力在發生深刻變化。工業化、產業發展與消費結構變化、消費釋放成為推動城鎮化的雙重驅動力。但驅動力呈現“一降一升”、“一慢一快”、“一弱一強”的趨勢,後者的推動作用呈現出越來越快、越來越強的趨勢。未來5-10年,釋放城鎮化潛力,關鍵是通過制度創新推進勞動力城鎮化向人口城鎮化轉型。 3、發展型新階段城鎮化轉型的目標是由“分離”走向“合一” 與驅動機制變化相關的城鎮化目標也將發生深化變化。即:將中國以往城鎮化過程中出現的勞動力城鎮化與其作為城市消費者的城鎮化及其家屬的城鎮化、市民化的分離重新合一,實現勞動力及其家屬等非勞動人口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推動城鎮化從“分離”向“合一”,不僅符合勞動力轉移的主觀願望,也符合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的要求。 生活質量提高與消費升級,尤其是農村居民和新生代農民工追求生活質量推動的人口城鎮化是城鎮化的新形式,其主要對象是本地勞動力和非勞動年齡人口,他們從中小城市向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聚集和轉移。消費升級推動的人口城鎮化是產業發展的引致效應,具有一定的滯後性,通常在時間上略晚於產業發展和經濟增長進程。但由於制度的不同,二者分離的時間以及由分離走向合一的時間、難度存在相當大的不同。 從中國現實情況看,城鄉二元的社會保障制度、土地制度等制度因素,成為從勞動力城鎮化走向消費者城鎮化、人口城鎮化的最大障礙,由此造成二者分離的持續時間,相比其他國家更長。其矛盾焦點的體現就是龐大的農民工群體。 農民工及其家屬的市民化是勞動力城鎮化向消費者城鎮化轉型的主要任務 文章認為,勞動力城鎮化的主體是農民工。農民工是中國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形成的一個規模龐大的特殊群體。改革開放37年來,這個“特殊群體”在為工業化、城鎮化做出歷史性貢獻的同時,卻難以公平分享改革發展成果。有序實現農民工市民化,既是消費升級推動的人口城鎮化轉型的核心,也是中國經濟社會轉型的重大任務。 1、農民工問題成為當前城鎮化進程中矛盾的焦點 人口的非家庭式遷移造成巨大的社會代價。目前,2億多農民工中,已婚者占73.4%,其中外出農民工已婚者達到58.2%,但近80%的農民工是單純勞動力轉移而非家庭遷移。這種單純勞動力遷移帶來了沉重的社會代價。據統計,在農村人口中,約有5000萬留守兒童,4000萬留守老人和4700萬留守婦女。農民工自身缺乏幸福感,留守兒童教育、心理、安全等問題突出。在農村壯勞力轉移之後,農村的空心化問題突出,社會治安狀況堪憂。2012年發生在河南省光山縣的“12•14”校園慘案,再次暴露了“留守兒童”這個特殊群體的安全問題。 2、農民工實現消費者城鎮化的時間約束增強 從近幾年的情況看,1980年以後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大量進入城市勞動力市場。調查資料顯示,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4歲上升到37.3歲。他們中的多數人在城市長大甚至一出生就在城市,不再是為了生存而進城,而是為了謀求發展而進城,心理上已經從上一代的“城市過客”心態變成了“城市主體”心態,其利益訴求也開始多元化和現實化,將更多追求身份的尊重、待遇的平等、社會地位的獲得。 根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的新生代農民工研究報告,有55.9%的新生代農民工準備將來“在打工的城市買房定居”。各類調查實質上反映出一個共同特點:新生代農民工不再滿足僅僅實現勞動力城鎮化,也不再像老一代農民工,賺錢後回鄉消費;他們渴望與城市居民一樣,實現勞動力城鎮化與消費者城鎮化的統一。“十三五”時期,如果不能徹底解決新生代農民工的市民化問題,所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就不是經濟代價所能衡量,所付出的社會代價可能遠遠大於經濟代價。 3、把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民工市民化作為約束性目標 農民工市民化就是要逐步實現農民工與城市居民身份統一、權利一致、地位平等,實現農民工及其家屬生活方式、消費方式的城鎮化,最終使農民工融入城市成為城市新市民。綜合分析,“十三五”時期基本實現農民工市民化的條件成熟。為此建議:2年左右,把基本解決有條件的農民工市民化作為約束性目標;用3年左右時間,通過放開戶籍制度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制度安排,基本解決存量農民工的市民化;用5年時間,即到2020年總體解決農民工市民化,初步形成人口城鎮化的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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