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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鈞答中評:特首覆核劉小麗宣誓做法合適

http://www.CRNTT.com   2016-12-01 00:11:02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香港執業律師張國鈞表示,律政司司長代表香港社會去釐清相關議員資格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是個非常合適做法。(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12月1日電(記者 范穎薇)繼律政司代表特首入稟法院,就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的宣誓問題提出司法覆核後,律政司再次代表特首入稟法院,要求對議員劉小麗宣誓問題提出司法覆核。香港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香港執業律師張國鈞接受中評社採訪時表示,律政司司長代表香港社會去釐清議員資格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是個非常合適做法。
 
  張國鈞指出,根據香港法律條文,律政司司長是法律裡面一個合適的身份提出呈請,尤其是涉及到重大的公眾利益時,律政司司長代表香港社會去釐清議員資格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是個非常合適做法。

  早前已有市民入稟要求對劉小麗的宣誓進行司法覆核。曾參選九龍西的香港政研會成員關新偉,亦曾以選舉呈請方式要求法院裁定劉小麗宣誓無效,但因遲交保證金而被法庭撤銷呈請。

  在已有市民要求司法覆核的情況下,特首為何還有透過律政司提請訴訟?對此,張國鈞表示,律政司司長或香港市民均可對立法會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但某個特定市民不一定能代表香港的其他市民,不一定具有相關的知識能公正持平恰當地去處理法律程序,尤其是在牽涉公法時。“而律政司在這方面是最有經驗,所以由律政司去處理非常合適。我亦相信律政司能公正持平地向法律展示相關理據。”張國鈞說。

  劉小麗在今年10月12日在立法會首次宣誓時,以約每隔6秒逐字讀出誓詞、近12分鐘完成宣誓慢速宣讀誓詞,其後更是在社交網絡上表示“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後裁定劉小麗須重新宣誓,劉小麗在本月2日完成宣誓。

  張國鈞認為,根據香港《宣誓及聲明條例》等法律條例及人大釋法,劉小麗的宣誓並不符合宣誓的程序,相信法院有很大機會否決劉小麗的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