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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博士為何又到大陸讀博士?伍勝民答中評

http://www.CRNTT.com   2017-06-07 00:11:21  


台灣私立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副教授伍勝民,2014到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取得法學博士,相當特殊的經驗。(中評社 林谷隆攝)
  中評社台中6月7日電(記者 林谷隆)台灣私立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副教授伍勝民1991年就在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取得土木工程博士,回台任教20幾年後,決定跨海到北京求學,2014年取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完成雙博士的生涯目標。伍勝民6日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中國大陸有無窮大的機會,不管哪個領域都有發展性,未來他會推薦學生、小孩一定要到大陸,對生涯發展很有幫助。

  伍勝民,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所)結構組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現任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副教授。曾任中興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兼任副教授,擁有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仲裁人、專利代理人、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等專業資格,既是學者也有豐富實務經驗。

  “京台學者共研會”北京訪台團一行人,由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馮世勇率團6日上午抵達位於台中的朝陽科技大學交流,雙方舉行“兩岸青年教學經驗座談會”。伍勝民參與交流提到在北京求學過程印像深印,特別來跟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馮世勇等師長相見歡。

  會後,伍勝民也針對具有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土木博士,也是台灣高校的營建工程教授,卻跨海到北京就讀中國政法大學求得第二個博士學位的心路歷程,接受中評社訪問。伍勝民表示,在工程界常常會遇到很多爭議,最後都是要透過法律來解決,特別是台灣在1999年發生921大地震,激發社會大眾對工程品質要求,也衍生許多職責問題。

  伍勝民對中評社說,當時他多次受邀對新的營建工程提出建議,發現很多法律人對工程不了解,工程師也對法律知識不熟悉,激發他在職進修想學法律的動機,於是他先到台灣東海大學念法律研究所,後來唸出興趣,取得碩士後在2010年到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深造,最後在2014年取得民事訴訟博士學位。

  伍勝民介紹,兩岸的基本法律概念跟法律基礎其實都差不多,都受到歐陸大陸法系影響,現在也夾雜一些海洋法的概念,台灣重視法制的完整性,大陸則是會為法律預留彈性,讀起來不會有太大的差異。

  伍勝民對中評社強調,因為他本身是工程出身,也從事營建工程教職,大陸法律博士在現實經驗中顯著幫忙不多,反而是東海大學攻讀法律碩士受益最多。不過能夠取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博士,卻是滿足個人成就,以及達成理想的興奮,這個經驗也是相當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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