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專論:美國為何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缺席者? | |
http://www.CRNTT.com 2017-12-25 00:15:51 |
世界貿易組織脫胎於1947年成立的關貿總協定。關貿總協定旨在降低和減少關稅,以此來促進各國貿易的發展。但是,正如一些學者所指出的那樣,由於世界發展處於不平衡狀態,發達國家可以借助於關貿總協定將大量工業制成品銷往發展中國家,而發展中國家只能通過出售農產品和原材料賺取微薄的利潤,正因為如此,關貿總協定成為發達工業化國家剝削發展中國家的重要組織。上個世紀末期,由於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出口增加,美國在工業制成品出口貿易方面優勢越來越小,因此,美國決定將關貿總協定改組成為世界貿易組織,一方面增加有關金融服務和知識產權貿易保護的內容,確保美國在後工業化時代的優勢地位不會被削弱;另一方面則通過調整談判策略,防止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新興發展中國家借助於關貿總協定損害發達國家的利益。事實證明,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之後,發起的多邊回合談判始終沒有取得成效,其中主要原因就在於,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談判目標不一致。發展中國家希望通過降低關稅促進工業發展,而發達國家則希望加強知識產權和金融服務貿易保護,促進發達國家服務業快速發展。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相互指責,客觀上阻礙了世界貿易組織有效發揮作用。世界貿易組織處理一系列重大問題上始終難以有所作為,這就使得越來越多國家開始考慮世界貿易組織的價值問題,通過簽訂區域性的自由貿易區協定促進雙邊貿易發展。 世界貿易組織強化爭端解決機制,鼓勵成員向世界貿易組織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可是,繼承關貿總協定仲裁爭端解決機制的世界貿易組織在解決世界貿易爭端方面乏善可陳。世界貿易組織採取專家仲裁的方式,就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之間貿易糾紛作出裁決。但是,由於世界貿易組織本身缺乏強制執行力,只能依靠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聯合抵制,確保仲裁發生效力。由於發達國家在世界貿易體系中具有絕對的話語權,因此,涉及發達國家的仲裁裁決很難有效實施。美國向世界貿易組織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勝訴率遠遠高於敗訴率,但是,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向世界貿易組織仲裁機構提起訴訟,狀告美國利用國內法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裁決,美國很少主動執行。美國實行的是“國內法優於國際法”原則,因此,美國經常動用國內的法律對其他國家提出反傾銷指控,或者乾脆採取特別措施,禁止其他國家的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對於美國的這種霸道行為,世界貿易組織仲裁機構很難發揮有效的作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向世界貿易組織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世界貿易組織仲裁機構經過曠日持久調查之後,作出的裁決根本得不到有效地執行,正因為如此,世界貿易組織其他成員寧願與美國單獨媾和,也不願意通過世界貿易組織仲裁機構申請裁決。可以這樣說,世界貿易組織是美國主導的多邊貿易體系,但是,由於美國經常破壞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規則,從來都不遵守世界貿易組織的仲裁結果,因此,世界貿易組織對美國幾乎很難有效發揮制衡作用。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