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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鍵答中評:期盼中日關係行穩致遠 | |
http://www.CRNTT.com 2021-03-16 00:03:12 |
歷史事實早已證實,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而此次生效的《海警法》也只是中國的一部國內法,日本政府和媒體對此進行熱炒是在煽動地區緊張情緒,不利於中日關係改善發展,更不利於地區穩定。面對爭端與矛盾,雙方應該共同遵循中日於2014年達成的“四點原則共識”,通過對話管控分歧,維護東海海域的和平穩定。 括而言之,中國頒布實施的《海警法》是一項例行的國內立法,不針對特定國家,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國際海洋實踐。1948年5月日本就制定了海上保安廳法並同時成立了海保廳,而日本海上自衛隊則成立於1952年8月,時稱海上警備隊,1954年7月改稱海上自衛隊。應該說日本是一個海洋執法大國,日本海保廳亦是迄今僅次於美國海岸警衛隊的世界第二大海巡機構。而中國作為成長中的海洋大國,擁有廣闊的海域權利與海洋資源,當然也得有一部維護本國海洋權益的國內法規。 王鍵表示,希望日方在中國《海警法》這個事情上不要過分解讀,切記保持冷靜態勢。中國還是希望和日方保持一個良好氛圍下的海洋方面的溝通與交流,有問題有矛盾不要緊,只要秉持著有問題和平解決、保持溝通與交流的基本原則,中日關係還是往前走的。有關中日東海事務,也有重新簽署於1997年11月的《中日漁業協定》,再就是中日海空聯絡機制建成後至今總體運行良好,為維護東海和平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中日應該合力合作,積極落實兩國領導人達成的戰略共識,繼續完善海空聯絡機制建設。 中日兩國領導人都曾強調,雙方要始終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確立的各項原則。這裡我要強調一點,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的承諾也體現在四個政治文件之中。如簽署於 1978年8月 12日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第一條第二款就明確規定:“締約雙方確認,在相互關係中,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而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 而且,經過近年來兩國領導人的戰略引領,中日關係始得重回正軌,在改善中漸次發展,這是良好勢頭,亦符合兩國的長遠利益。只要日本客觀理性看待中國綜合國力的提升,切實遵守中日之間達成的一系列政治文件和政治約定,中日關係中的任何障礙、干擾都可以排除,中日經濟合作也會得到更廣闊的合作空間,中日民間交流亦會得到深化發展。就如王毅外長所強調的那樣,“對於中日交往中出現的任何問題,中日雙方可以通過對話溝通增進了解,建立互信。希望日本社會能真正樹立起客觀理性的對華認知,真正打牢有利於中日關係行穩致遠的民意基礎”。 至於中日的奧運會合作,王鍵說,中國有關支持東京奧運會的立場原則始終沒有變化,而且我們也強調今年的東京奧運會和明年的北京—張家口冬奧會都是雙方加強合作、互惠互利的兩次很好的體育盛會。不過,新冠疫情仍然存在,需要兩國付出更多的努力,但即便是在一個很困難的條件下,我想中國政府與中國人民也會想方設法給予支持,為東京奧運會加油,同時我們也希望在奧運會這個事情上,日本政府不要被一些政治雜音所影響,要合力推進兩國人民的相互信賴。正如王毅外長說,“中日兩國將先後舉辦奧運會,雙方完全可以也應該相互支持,共襄盛舉,使這兩場盛會成為加深兩國人民友好感情的平台,促進中日關係發展的機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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