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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跪狗”,誰該為弱者撐起尊嚴?

http://www.CRNTT.com   2011-01-13 10:59:50  


 

比“人跪狗”更悲哀的是“無所謂”

2011-01-12 09:26:19  來源:千龍新聞網 崔中波

  這是一則非常奇怪的新聞,也是一則當日跟帖量過萬的新聞,理性的駁論分析、非理性的含沙射影,紛紛數落著狗主人與下跪者的“荒謬之極”。其實,要證實雙方的抓狂與失分,理據上說并不難,譬如狗主人未給狗拴繩,糾紛中還“出手一擊”,存在明顯的過錯;再譬如兩小夥車速并不快,據理力爭責任不會“全包”,一股腦兒全盤接受狗主人的“自定家法”,為狗“守靈”1小時、令人匪夷所思等。 

  我以為,非要與公衆一本正經地商榷諸如“誰對誰錯”、“一分錢憋死英雄漢”等言論,實在少了些“幽默感”。客觀說,在類似“給狗下跪”的辯論上,我們最大的麻煩、最灰頭土臉的不堪,其實并不是一兩次偶爾事故處理中的尊嚴喪盡、法律失足,而是經常性的違背常識、常理與常情,強勢者隨意揮灑傲慢與偏見、貧賤弱勢者“坦然”滿足強勢者的意淫與顛覆性的權力感——比如窮人給狗下跪,再比如少女給“闊人”當街下跪等。 

  最重要的還在於,雙方都把這當做“理所當然”,強勢者、權貴者不懷疑此舉的不妥,貧賤者、弱勢者也不認為此行的不當。此案中,狗主人就輕描淡寫地說“發生事情總得要解決吧,我又不要他們賠錢”,撞狗者也一臉輕鬆地講“沒錢賠咋辦?跪了就算了”,乃至兩小夥挨了打,都不願民警介入。雙方都認為這是樁“劃算”的買賣,沒人吃虧,也沒人占便宜。至於這其中應有的包容心、恥辱感、對法律的敬畏感等都統統被拋到了腦後。 

  而這種無所謂的醜陋與卑微,無所謂的快樂和痛苦,無所謂的尊嚴與法律,正在借由現實與網絡的渠道給與無成本的複制,變本加厲地產生核擴散般的裂變,充斥到各個角落與諸多領域,演變成無所謂的行業自律,無所謂的職業操守,無所謂的道德責任。比如,某些食品企業“毒你沒商量”,某些職能部門看人下菜碟兒地“蘿蔔招聘”,某些公職人員醉駕撞人後的“滿嘴跑火車”…… 

  “給狗下跪”是一本明晃晃的活體教材,它讓我們領會到了,尊嚴無處尋覓,法律束之高閣,道德遁形消失,會造就一種怎樣的悲哀。但顯然,“教材”的意義不止於看見這些雞零狗碎的事實,更重要在於通過事實尋找真諦:一個有內在精神的社會,一個有價值信仰的國度,是平等相待、有情有義的社會,是法劍高懸、公平正義的國度,其中的規則與倫理也好,道德與法律也罷,都有著不能突破的底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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