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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講話透露中紀委反腐下一步怎麼走

http://www.CRNTT.com   2014-10-27 10:22:45  


  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訊/當各路專家還在忙著解讀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時,十八屆中紀委第四次全體會議在10月25日緊隨而至。數十萬人被處分,數百廳官被查處,50餘只“老虎”落網……十八大至今,中紀委的反腐“成績單”,完全可以用精彩來形容。對庸懶貪散奢“零容忍”,從嚴治黨漸成新常態,這樣的變化,讓人欣喜。

  不過,反腐治標快兩年了,應該說為治本贏得了不少時間,接下來會怎麼走,很多人都在關注。“確保到建黨100周年時,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還有7年,中紀委已經給了全國人民一個大大的期待。

  仔細閱讀王岐山5000多字的講話,能發現不少亮點。比如,對於有些人“發展社會主義法治為什麼必須堅持黨的領導”的疑問,王岐山是這麼看的:首先,“憲法確立黨的執政地位,賦予黨治國理政的責任和使命”;其次,“黨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以執政黨綱領保證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因此,“黨要把自己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成為全國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領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怎麼樣,這個邏輯通俗易懂吧?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以黨的領導推進依法治國,源於憲法規定,也出於黨章要求。

  但是,堅持了黨的領導,並不意味著共產黨自身就一點兒問題也沒有,相反,還得不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提升依法治國的領導方式和水平。在“黨規黨紀是管黨治黨建設黨的重要法寶”一節,除了再次強調“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王岐山更是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提出了明確要求。

  為什麼要提呢?簡單地說,就是黨紀與國法、行政規定與法律條文之間還存在一些縫隙、存在灰色地帶。
 
  具體到反腐行動來看,目前還有不少問題是只能用黨紀,而無法用法律規範的。比如幹部收紅包,吃空餉,官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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