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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重建幕後:首接萬言書替人洗沉冤

http://www.CRNTT.com   2009-01-16 05:51:48  


 
  實際上,自1957年全國反右擴大化以後,檢察院系統就有不少人被劃爲“右派”,被下放的也不少,檢察院的業務那時起就基本停止了。 

  1966年,“文革”爆發後,全國掀起了“砸爛公檢法”的浪潮,政法系統遭到破壞,其中受損最嚴重的是檢察院。1968年,毛澤東同意撤銷最高檢的决定,公安部、最高法只留下少數人維持工作。 

  1975年憲法又作出了由公安機關行使檢察權的規定,實質是取消了實際的檢察活動,只剩下一個名義,以便在形式上履行一些批捕、起訴的法律手續。 

  監獄裏的郭子光幷不清楚如此規定,他仍在申訴。 

  檢察院恢復後獲得平反 

  關在裏面的郭子光更不知道,一場重建中國法制的工作已展開。 

  1977年10月,中共中央下達了修改憲法意見的通知,全國有19個省、市、自治區提出了重設檢察院的建議,理由是“文革”期間法治被破壞、公民權利被踐踏、人民的生命安全毫無保證。 

  此外,還有解放軍8大軍區、35個中央直屬機關、國家機關和軍事機關都提出了同樣的建議。 

  鑒于此,在1978年五届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葉劍英所做的《關于修改憲法的報告》指出,“鑒于同各種違法亂紀行爲作鬥爭的極大重要性,憲法修改草案規定設置人民檢察院”。 

  1978年3月1日,北京人民大會堂,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表决通過了重新設立檢察院的决議。3月5日,77歲的黃火青當選爲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成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任檢察長。 

  三個月後的1978年6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啓用印鑒,正式開始辦公。 

  隨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恢復,全國各省地縣級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院等專門檢察院也相繼恢復重建。 

  就在這期間,獄中服刑的郭子光,從《山西日報》上看到檢察院恢復重設的消息。 

  “我覺得平反可能有希望了。”郭子光說,當時他沒法直接給最高檢寫信申訴,而是將早已寫好的近萬字的申訴書,交給一名即將出獄的獄友,讓獄友轉交給他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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