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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嶺礦難的“意外”不意外

http://www.CRNTT.com   2010-03-30 10:33:27  


3月29日淩晨,搶險救援人員在井口附近待命。
  中評社北京3月30日訊/3月28日,山西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王家嶺煤礦發生一起透水事故,初步確認發生事故時當班下井261人,升井108人,153人被困井下。據新聞披露,事故原因初步了解為正在井下作業的建築工程隊在打礦道中,“意外”鑿穿地下水所致。此間《新京報》今天發表文章《王家嶺礦難的“意外”不意外》,對此提出質疑;紅網-瀟湘晨報的評論“山西王家嶺煤礦透水事故透出的另類”則指出,為何能夠避免的災難卻總是發生?再者,進行井下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經過特殊的職業培訓,王家嶺煤礦透水事故被困的人員都為建築工人,並且正式工都少,多為未經培訓的農民工,這一點,施工方當作何解釋?
詳細內容如下:

陳方:王家嶺礦難的“意外”不意外 
  
  3月28日13時40分左右,山西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王家嶺煤礦發生一起透水事故。經進一步核查,初步確認發生事故時當班下井261人,升井108人,153人被困井下。

  據新聞披露,事故原因初步了解為正在井下作業的建築工程隊在打礦道中,“意外”鑿穿地下水所致。似乎每一起礦難的原因中都能找到“意外”的因素,當事責任方也樂於尋找這些意外因素,一旦“意外”成立,那麼責任方就可以免責或者減少責任。所以,每一次礦難之後初次調查結論時呈現出的“意外”原因,公眾並不意外。

  但是,在王家嶺礦難中,除了這一初步調查的原因裡有“意外”的色彩外,公眾真正“意外”的到底是什麼呢?王家嶺煤礦項目是經國家發改委核准、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的省重點項目,該項目投資51.68億元。在公眾的理解中,如此重點的項目建設,前期的工程論證與地質考察應該是相當完善的;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也該有足夠的保障;違法施工違規作業等現象絕對不應該出現在這樣的重點項目建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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