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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之後不能被閑置的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0-08-19 10:02:44  


 
  80%閑置地可能被收回

  湖北20幅閑置地塊,意味著多少套房子被積壓在開發商的手中無法走向市場?又意味著有多少土地,這一稀缺的公共資源成為開發商資產負債表中升值最快的一部分資產?鑒於此,有知情人士透露,對於此次“黑名單”中的閑置地,80%可能被收回。“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後,閑置滿兩年的,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業內人士同時也表示,由於種種原因,閑置地的清理工作一直不太理想。

  專家指出,土地閑置的主因有二:首先,地價的不斷上漲,囤積土地就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的收益,開發商因此不惜冒險。其次,政府將未處理好的“毛地”拿出來賣,整體規劃過程中土地開發前期手續不完備,客觀上也導致了土地的閑置。
  在這20宗地塊中,有部分閑置地都是大型開發商或者有國企背景的。“這必然導致清理存在一定阻力。”江城一資深地產人士表示,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採取一些折中的辦法,如對閑置地在土地增值稅的基礎上再徵收增值地價,這可以極大地減少囤地利益,開發商就會減少囤地的願望。

  【相關政策】湖北開發商閑置土地超一年 銀行不得向其放貸

  據中國之聲5月16日報道 房地產開發商手中的土地閑置超過一年的,一律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記者昨了解到,湖北省已出台細則嚴控房地產開發貸款風險。

  該細則具體是這樣規定的:土地閑置超兩年和有炒地行為的,對已發放貸款應當調減並採取保全;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抵押品一定要用在建工程而不能用土地;嚴格把握房地產開發貸款成數,一律不允許超過在建工程的5成。

  此外,還要對開發商實行現金流封閉管理,出售樓盤後的資金首先要用於歸還貸款,保證信貸資金安全;對不能按時歸還貸款的,一律進行重組和展期。

  房產新政後,武漢樓市已出現成交量萎縮跡象,房地產企業和投機性購房者的貸款風險可能顯現。在這種情況下,細則的出台對銀行提前採取風險緩釋措施,降低風險權數,防患於未然是有一定積極影響的。

  對於房地產企業來說,一旦進入“重組和展期”,意味著開發商在銀行的信用等級惡化,今後有可能會被銀行從支持類客戶中踢出,難以再獲得貸款。

  有關人士分析,這條細則對樓市的調控作用還需要時間和市場進行檢驗,單是值得警惕的是,湖北房地產市場目前外資流入比較活躍。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湖北省房地產市場吸引外資流入4.2億美元,其中4月份房地產業外資流入1.6億美元,占當月全省外資流入總量的7成。因此業內人士就認為,外資加速流入房地產企業,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抵消房地產信貸調控政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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