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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00萬套保障房能完成嗎

http://www.CRNTT.com   2011-06-08 10:27:38  


 
  文章指出,前幾個月保障房開工率不高,既是一個問題,更是一種警示。即保障房建設到底應當形成一種怎樣的機制,才能使其成為一種責任和義務。因此,首先,要端正地方政府的執政行為,真正把保障房建設納入到地方政府的工作目標,形成長期、穩定、有效的保障房建設機制和服務機制,每年都能提供一定數量的保障房,並確保保障房公平、公開、透明地分配給符合條件者。尤其要注意克服熱一陣、冷一陣現象。

  第二,要改變保障房建設資金 籌集機制,不能單純依靠政府籌資,而應引進各類投資者參與保障房建設。尤其應大膽探索、積極嘗試保險資金進入保障房建設。同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不管哪類投資者,都必須按規則行事,按制度建設和分配保障房,按原則確定權利與義務關係,防止保障房變成新的尋阻場所。

  第三,就目前的實情而言,金融機構需認真研究向保障房建設提供資金支持的辦法和措施,切不可把保障房等同於一般的商品房開發,在貸款發放、利率設計等方面設立過高的門檻,而應當區別對待、實行“雙軌制”。

  第四,明確責任,對在今年保障房建設中不盡力、不盡職的地區,嚴厲追究黨政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同時,限制這些地區的土地和項目的審批,以促使地方政府恪盡職守、切實履行保障房建設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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