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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會被判死刑嗎?

http://www.CRNTT.com   2013-06-17 10:49:23  


 
  記者了解到,2007年底,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被調查,劉志軍讓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找人活動,以減輕甚至免除何洪達的刑事責任。結果丁羽心花了4400多萬元疏通關係,找的人卻是騙子。市二中院已經審理過的一起詐騙案顯示,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間,劉琳以幫助何洪達疏通關係、獲從輕處理為名,虛構自己為辦此事花費巨額資金的事實,騙取丁羽心(又名丁書苗)、侯軍霞錢款共計3000萬元及沃爾沃吉普車一輛(變賣後獲利80萬元)。被告人李其偉、陳斌也以上述方式,分別在2008年6月至10月、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間,分多次從陳建威(另案處理)處騙取丁羽心、侯軍霞支付的辦事費用1010萬元和300餘萬元。

  此外,檢方還指控,劉志軍為了一名原鐵道部官員的提拔,還指使丁羽心向有關領導行賄500萬元,也未遂。

  “這兩筆共4900萬的錢款均為丁羽心為劉志軍辦事所支出。”錢列陽認為,劉志軍並沒有成為這兩筆錢的所有權人,那麼能否認定為受賄在刑法理論上是值得商榷的。

  不過,這4900萬已經被騙走或用於行賄的錢款,劉志軍是如何退賠的呢?錢列陽對記者說,這筆錢並不像大家所認為的由被告人劉志軍退賠,而是辦案機關在劉琳詐騙案等相關案件中已經予以扣押,所以說是涉案款項和損失基本挽回。

  凍結的374套房是別人的

  在劉案中,司法機關追繳的贓款數額之多令人咋舌。其中,因劉志軍濫用職權造成的經濟損失,司法機關扣押凍結人民幣7.95億餘元、23.6萬餘美元、223萬餘歐元、15萬餘加元、8525萬餘港元,凍結股票賬戶9個,凍結房產37套,凍結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產337套,扣押汽車16輛,凍結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扣押書畫、飾品等物品612件。

  374套房和8億元,僅這兩個數字就讓民間輿論嘩然,大家都在懷疑劉志軍到底身家多厚。不過,錢列陽律師表示,這些款項和房產並非劉志軍本人的財產,而是丁書苗及其親屬名 下或者相關公司名下的財產。丁書苗在山西從煤炭運輸起家,是博宥投資管理集團(以下簡稱博宥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博宥集團實際控制的山西金漢德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在武廣高鐵、鄭西高鐵及廣深港高鐵工程中均有中標項目,而檢方指控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丁書苗及其親屬獲利39.76億元。辦案機關扣押或凍結的這些資產,是丁書苗等人通過劉志軍濫用職權所獲的利益。

  不過,根據刑法規定,犯濫用職權罪者,情節特別嚴重,也才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7年以下,而徇私舞弊犯濫用職權罪者,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劉志軍讓丁書苗獲利39.76億元,而他此項罪名受到的最高懲罰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據刑法規定,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對於劉志軍來說,其被控受賄數額6460萬元,已屬情節特別嚴重。但是,訴辯雙方均聲稱可從輕處罰,那麼劉志軍還會被判處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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