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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業改革要向社會資本開放

http://www.CRNTT.com   2014-04-22 10:58:11  


發改委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趙乃育/繪)
  中評社北京4月22日訊/據媒體報道,4月21日,國家發改委公告宣布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有評論認為這是中國鹽業打破壟斷的標誌。第一財經日報今日登載評論文章表示,“從過去三十多年的經驗可知,改革開放是我們取得重大成就的法寶,鹽業領域的改革完全可以採取更加開放的舉措,引入社會資本,打破專營的格局。”全文內容如下:

  昨天,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家發改委決定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消息傳出,部分鹽業上市公司應聲而漲。一些評論隨即認為這是中國鹽業打破壟斷的標誌,廢除了存續兩千多年的鹽業專賣。

  不過,隨後就有業內人士解釋,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並不等於廢止《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專營的現狀並沒有發生變化。中國鹽業協會也向媒體表示,該文件廢止並不意味著食鹽專營向社會資本放開,各地方政府將會根據當地市場供需情況進行安排,目前食鹽價格是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進行適當浮動。

  鹽業專賣是中國最具歷史傳統的政府管制,通常認為這項政策起源於春秋時期的齊國政治家管仲,鹽與鐵同時被收歸國家專賣,讓社會財富迅速集中到君主手中,並助力當時的齊桓公稱霸。此後,鹽業專賣幾乎成為歷代專制統治者獲取財稅的主要渠道。

  到了近代,隨著鹽業生產技術的進步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鹽業在財稅領域的重要地位儘管被取代,但是專賣的制度一直沿襲下來。當代政府把鹽視為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在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中,鹽處於特別重要的位置。不過,鹽業的專營也出現了一些問題。

  首先,鹽業專營給一些消費者購買食鹽帶來不便。食鹽零售須持有當地鹽業主管部門核發的《食鹽零售許可證》,有些便利店因為不具有許可證,讓消費者難以就近採購到食鹽。還有,由於網絡銷售食鹽沒有地域區分,去年初淘寶網、當當網就要求賣家將食用鹽、碘鹽、無碘鹽類商品自行下架。顯然,在網購已經成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時,作為日常用品的食鹽無法網購,這是讓人難以理解的。

  其次,鹽業專營容易單一供應碘鹽,消費者無從選擇,繼而引發部分地區的碘過度疾病。此前衛生部曾牽頭在浙江、遼寧、福建、上海四省市對“沿海地區居民碘營養狀況”調查,發現原本預防大脖子病的碘鹽,反而導致市民碘過量,存在巨大的健康風險。由於長期的專營體制,一些不應食用含碘鹽的消費者無從購買無碘鹽,哪怕是因碘過量患上甲狀腺疾病也得繼續“被補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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