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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集中度過高風險不可不防

http://www.CRNTT.com   2009-07-12 09:58:50  


信貸集中度過高必然導致經濟失衡
  中評社北京7月12日訊/中國銀監會紀委書記王華慶近日表示,在中國當前信貸高速擴張過程中,信貸資產集中度風險日益凸顯,銀行新增貸款可能出現行業集中、客戶集中和期限中長期化的趨勢。

  新華網刊登時評人譚浩俊文章表示,目前信貸集中度過高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在金融危機影響下,那些受衝擊較大的行業,得到的信貸支持明顯偏少,而與4萬億投資密切相關的行業卻占用了大量的資金,從而造成信貸資金在行業間的分配極不平衡;中央企業、重點骨幹企業獲得的信貸支持遠遠超過其他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也使企業之間產生了十分明顯的“不差錢”與“太差錢”的反差。同時,不同地區由於經濟基礎不同,得到的信貸支持也大大不同,形成了信貸在地區之間的不平衡。

  文章認為,信貸集中度過高,暴露了有關部門沒有很好地把握眼前與長遠、局部和整體的關係,沒有對信貸快速擴張後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好預警和防範,導致信貸資金投放出現了一定的“方向性失明”和“選擇性失明”,形成信貸資金投放的嚴重不平衡、不協調;暴露了地方政府在應對危機、處理經濟金融問題、把握經濟與金融協調、利用社會資源等方面的眼光不遠和眼界不寬,過度使用行政權力,影響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暴露了金融機構缺乏現代金融意識、全局意識和長遠目光,在信貸資源分配上,過於看重眼前利益、暫時利益,導致信貸資金分配集中度過高。

  信貸集中度過高,對經濟社會發展和金融業本身都將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對整體社會經濟發展而言,一方面信貸集中度過高將嚴重影響宏觀經濟的協調、可持續發展,實體經濟的復甦步伐受到制約,特別是對中小企業而言,其經濟復甦將經歷更長時間的痛苦轉型;另一方面集中度過高,造成地區與地區、行業與行業之間發展的不平衡加劇,從而有可能對未來的社會財富分配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對金融業本身而言,信貸集中度過高將使金融不良資產隨著金融危機的遠去而不斷增加,從而使得金融業的未來發展面臨更大的風險。

  文章指出,在信貸規模快速膨脹的背景下,信貸集中度過高的問題,必須引起管理層的高度關注,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

  首先,必須調整信貸政策,適度控制信貸規模。作為目前最現實的選擇,這樣的調整和控制可以防止信貸進一步向某些地區、行業和客戶手中集中,避免矛盾的進一步累積。

  第二,有計劃地調整信貸結構,適當向實體經濟傾斜。實體經濟無法復甦,經濟形勢就不能被稱作真正、全面的復甦。而實體經濟要復甦,就需要有相當數量的信貸資金做支撐。在目前情況下,只有各金融機構強制性地調整信貸結構,將更多的新增貸款用於實體經濟,尤其是中小企業,才能帶動實體經濟的全面復甦。

  第三,加強宏觀調控,“中央地方一起抓”。在限制地方政府無節制使用信貸資源行為、控制地方政府的盲動投資的同時,也嚴緊規範中央企業的投資行為,防止重複投資和重複建設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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