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浙江台州倒賣房票利益鏈調查

http://www.CRNTT.com   2010-12-22 14:06:51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一部分“房票”擁有者,不是像徐道旺、鄭樹新、李正瑞這樣的黨政官員,就是一些管理部門的人員或關係戶,開發商為了和他們保持良好的關係,不得不將好的房源留給他們,使之通過賣“房票”從中獲利。這時,一張“房票”3萬元,就是3萬元的賄賂款,導致一些“房票”被爆炒到50萬元。

  另一部分能拿到“房票”的,就是有實力的中介或有門路的人。比如你有親戚在房產公司任中層,他就可以通過渠道把房子留給你,也就是說你拿到了“房票”,一轉手就是幾十萬元,大家利潤分成,皆大歡喜。

  還有一些官員掌握了好房源,但自己不好出面,往往是讓手下或者親戚去辦理。他們拿房源還有一個特點,樓層帶4的不要,8樓也不要,因為七上八下,當官的會比較忌諱。

  “房票”利益鏈背後有權力身影

  在台州樓市,倒賣“房票”這種情況已存在多年,是公開的秘密。

  按房管部門規定,一套一手房一旦被預訂,預訂者的姓名就會在有關部門備案,不得輕易更改。而出售“房票”的人,都是通過“直改名”———也就是直接過戶獲得暴利。這種做法明顯不合法,那麼,這些手續是如何辦下來的?

  據《法治周末》記者調查,擁有“房票”的人,一般都沒有把房產證辦出來,所以,他把房子轉給下家時,只要去房管部門修改一下相關票據就可以了。

  李剛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只要賣‘房票’的人與開發商、房管部門關係好,再去房管部門修改一下相關票據就OK了。”

  “在這場交易中,不僅拿到‘房票’的賣主輕易獲得了暴利,開發商也達到了權力和人情的交換,而房產中介更是樂此不疲,因為在每筆交易中,他們可以收取總額1.2%的傭金。”說到這裡,李剛忍不住停下來反問《法治周末》記者,“遇到這樣‘三贏’的好事,誰願意錯過?”

  “房票”交易查出800多套

  《法治周末》記者發現,在華聲論壇的“辣眼時評”裡,一篇廣為流傳的題為《淺談台州房票門事件》的帖子,較為詳盡地談到了“房票”的起源。

  2008年以前,台州的“房票”現象還不是很嚴重,主要是針對高端樓盤,或者是倒賣事業單位集資房。但是從2009年5月開始,“房票”生意開始風生水起,某小區87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房票”3萬元一張。某公寓88平方米的房子,“房票”5萬元一張……賣“房票“者,多為房管局、建設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工商局、民政局、社會保障局等單位的幹部,甚至還有當地村委會主任、村支部書記的親戚。

  而百度上一篇相關網頁多達323篇的帖子《台州市某小區號稱有錢沒權買不到的24戶》,不僅標明了房號、姓名,還標注了職務級別,顯示入住者不是當地的官員,就是名企的老總。

  當《法治周末》記者就網上舉報的這些情況向台州市紀委常委項鳳日核實時,他的解釋是,只有等到調查結果出來時才能公布,而現在他只能回答“不知道,不清楚”。

  項鳳日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為重點整肅“房票”等房地產業亂象,自媒體曝光後,台州市專門成立了兩個小組,一組由建設規劃局負責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違規經營行為的治理與規範;另一組由紀委負責對黨政幹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及房產領域的違法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