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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嬰犯喻立香被判死刑是否罪有應得?

http://www.CRNTT.com   2011-01-29 10:58:04  


 
  下游:很多女嬰賣往涉縣

  河北涉縣存在“兒女成全”、“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等舊觀念,為販嬰提供市場空間。

  武漢鐵路公安局刑偵處副處長崔志宏,幾乎參與了在涉縣所有解救行動。讓他意外的是,別的地方被拐賣和收買的主要是男嬰,而在涉縣被收買的有很多女嬰。

  3月10日,武漢鐵路警方提供的數據顯示,警方對其中26戶收買嬰兒的家庭分析發現,26戶收養家庭中自己生有兒子的有12戶,甚至有5戶有兩個兒子,但他們還是想買一個女兒。

  警員們總結稱,涉縣存在著嚴重的“兒女雙全”、“養兒防老”、“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等舊傳統、舊思想,從而給拐賣嬰兒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廣闊的市場”,也給像杜明花這樣專靠給人介紹嬰兒買賣的“中間人”以可乘之機。

  因為買家有“兒女雙全”的要求,喻立香、杜明花等人都覺得,“賣孩子是做好事”。

  “要是知道這事是違法的,我肯定不會幹。”2009年6月,被捕的杜明花在涉縣車站派出所內說。

  杜明花2005年認識了老公同事的女友喻立香,喻立香告訴她,可以為想要孩子的人提供小孩。

  不久,一個鄰居的姐姐表示想要個女兒,杜明花告訴了喻立香。沒多長時間,喻立香就抱來一個只有1個多月大的女嬰,賣給了那戶人家。喻立香給了杜明花500元介紹費。

  從此,杜明花成為一個買賣嬰兒的中間人。

  杜明花稱,喻立香告訴她,老家雲南那邊有些父母養不活孩子,就托她給孩子找個好人家,不是偷來的、騙來的。

  “我們這邊是革命老區,農村人都想兒女雙全,覺得這樣老了才有依靠。我根本不懂法,不曉得這是販賣人口,還以為是幫別人忙,做好事。”杜明花說。

  3月10日,武漢鐵路檢察分院公訴處處長丁山介紹,喻立香等人交代,“做好事”時有3名兒童在運輸中死亡。因只查證一起,只有1名嬰兒的死亡被起訴。

  上游:“生娃比養豬賺錢”

  有案犯稱雲南有人因貧困而靠生孩子售賣賺錢;至今警方未找到被販賣嬰兒的父母

  3月15日,說起在涉縣被解救的46名孩子的下落,河北涉縣公安局副局長楊景平顯得有些尷尬。

  楊景平介紹,每個孩子被解救後,都抽血采集了血樣,並送到公安部建立的打拐DNA數據庫比對,查找孩子的親生父母。

  “截至現在,還沒有一個孩子比對出親生父母。”楊景平分析,沒有比對到親生父母說明這些孩子被賣後可能無人報案,那麼極可能就是父母自己把孩子賣了。

  “我們那個地方窮,有些人專門生小孩賣,也不講究個啥。你給她錢把孩子抱走,只認錢不認人。”在武漢鐵路警方提供過的影像資料中,喻立香曾這麼說。

  喻立香稱,自己曾與個別被販賣嬰兒的父母接觸過,“窮得油鹽都吃不上,房子都是破的。”

  喻立香稱,自己還看到“這些人家的孩子都沒鞋穿,光著腳和肚皮,吃不上飯。”

  “我們小時候也是這樣,確實是窮。給他們點錢,就能把孩子抱走。”喻立香說。

  參與辦案的警員介紹,已解救兒童不少被賣時剛滿月,盜賣這種年齡的新生兒可能性很小,可能是親生父母為牟利而主動出售。

  3月11日,喻立香的辯護律師韓星稱,喻立香團夥案與其此前接手的拐賣案最大的不同,在於該案不存在“拐”而只有“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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