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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官員何以淪為嬰兒販子?

http://www.CRNTT.com   2011-05-11 08:36:54  


 
  上篇:搶嬰

  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是一個國家級貧困縣。從縣城北行70多公里,到達高平鎮。這是一個位於大山群中的鄉鎮,人口7萬多人。

  看似人口不多,長年來,高平鎮卻面臨著計劃生育的壓力。

  上個世紀70年代初,中國開始推行以“一胎化”為主要標誌的計劃生育政策。1982年,計劃生育政策被確定為基本國策。當時,和全國很多地方一樣,湖南省也對計劃生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禁止性規定的,地方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分管負責人及責任人和單位,一年內不得評先評獎、晉職晉級、提拔重用、調動。

  隆回縣連續十餘年,保持湖南省“計劃生育工作先進縣”的稱號,其制定的處罰和考核細則更為嚴苛。層層考核壓力下,基層政府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在那時的高平鎮鄉村,常常可以看到諸如“通不通,三分鐘;再不通,龍卷風”等標語――鄉民們解釋稱,其意思是計生幹部給違反政策的家庭做思想工作,大約只需三分鐘時間,之後再沒做通,家裡值錢的家當就將像被龍卷風過境一樣被一掃而空。

  此外,“兒子走了找老子,老子跑了拆房子”的標語,也讓人驚悚。因超生問題而被處罰過的西山村農民袁朝仁向記者介紹,在1997年以前,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罰是“打爛房子”“抓大人”。他就曾因超生問題,被拆了房子。

  “2000年以後,不砸房子了,‘沒收’小孩。”袁朝仁說。

  袁朝仁所說的“沒收小孩”,是高平鎮計生部門處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方式之一。其方式是,計生辦人員進村入戶,將涉嫌違法生育、撫養的嬰幼兒抱走。

  因此,每當計生幹部下鄉入戶核查,鄉民們便四處逃避。在2002年至2005年間,高平鎮出現坊間所稱的“搶嬰潮”。

“沒收”楊玲

  楊理兵清楚地記得,2004年7月29日下午,女兒在自己家中呱呱墜地。

  那天下午,高平鎮鳳形村楊理兵妻子曹志美有了生產跡象。父親叫來了村裡的接生婆袁長娥。袁長娥對記者回憶說,當她趕到楊理兵家時,楊的母親正陪在兒媳身旁。“那是下午四五點鐘,生產很順利。”

  女兒降生後,楊家為其取名“楊玲”。哺育女兒到半歲後,楊理兵夫婦便離開老家,南下深圳打工謀生,“孩子交給爺爺奶奶哺養了。”

  2005年5月的一天,楊理兵照例給家裡打電話,得到驚人消息,“女兒被人搶走了!”他匆忙從深圳趕回家。但一切已晚。

  對於頭胎女兒為什麼會被搶走,楊理兵百思不得其解。後來他猜到了原因:因為他們夫妻雙雙外出打工,女兒由爺爺奶奶撫養,結果計生幹部誤以為這個女孩是被兩個老人收養的,因此也在徵收“社會撫養費”之列。

  楊理兵的父親對記者回憶稱,2005年4月29日,高平鎮計劃生育辦公室(下稱計生辦)劉唐山等一行近十人來到楊家。“他們很凶,她奶奶在屋裡看到後就抱著孩子躲,後來躲到了豬圈裡。”

  計生幹部最終發現了被奶奶抱著躲在豬圈裡的楊玲,以楊家未交“社會撫養費”為由,要帶走這個“非法嬰兒”。

  事發當天下午,楊理兵的父親跟到了高平鎮。“他們說,必須交6000塊錢才可以把人抱回來。”但四處籌借,只借到4000元,“我第二天再去,計生辦的人說,就算交一萬塊,人也要不回來了。”

  那時,計生辦人員已將楊玲送到了邵陽市社會福利院。由於通訊不暢,時隔多日,楊理兵才趕回高平鎮。他趕到鎮裡去要人,小孩已經被送走,爭執中還發生了衝突。

  楊理兵回憶說,鎮裡主管計生工作的幹部承諾,只要他不再繼續追究此事,以後允許他生兩個小孩,還不用交罰款,“他們答應給我辦理兩個‘准生證’。”

  “准生證”後來被改名為“計劃生育服務證”,是中國新生嬰兒賴以證明合法身份的主要憑證。為了控制人口需要,育齡夫婦在生育前,必須到當地計生部門辦理這一證件,這是合法生育的法定程序。

  楊理兵並不理會這些。他趕到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時,“根本就不知道女兒在哪裡。”楊說:“他們‘沒收’了我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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