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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官員收禮:管理苛刻,小心犯規

http://www.CRNTT.com   2013-09-05 10:15:13  


 
  ■ 收禮規定繁多且苛刻,大幅增加了官員通過收禮謀私難度

  雇員之間基本禁止送受禮品,僅有生日和其他有交換禮物傳統節日除外

  根據《行政部門雇員道德行為準則》,禮物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為外部來源,二為政府行政雇員之間。對於政府雇員之間的禮物,除生日和其他有交換禮物傳統的兩種特殊情況外,政府官員不得向上級官員送禮或者從另一個比他收入更低的同事那里收禮,違反者將被開除。在這里,“上司”一詞指領導或有權評估雇員履行公務的人員,或雇員的其他上級官員,不僅包括直接主管,還適用於管理層的官員。而即使在那僅有的兩種可以送禮場合里,禮物也是有限制的,只允許贈送和接受以下禮品:每次價值不超過10美元而且不得是現金的禮品;在辦公室共享的食品和點心;住所的私人招待;給女主人的適當的禮物。同時這些禮品必須當場贈送和接受。

  政府人員基本禁止接受外來的禮品,“收7000美元禮物要坐15年牢”

  政府雇員不應利用其職位或從禁止送禮處索要或接受贈與的禮品。禁止送禮處是指處於下列情況的任何個人,包括多數成員屬於下列情況的任何組織:正在尋求雇員所在機構採取官方行動,與雇員所在機構有業務往來或尋求業務往來;所進行的活動由雇員所在機構管理;其利益可能因為雇員履行或不履行公職而受到實質性影響。美國聯邦政府規定,如果收受禮品總價值超過7000美元,將對其處以3倍的罰金,並可判處15年以下監禁。聖誕節期間,有民眾希望向辛苦一年的郵遞員贈送巧克力、電影票等節日禮物。卻被美國郵政總署告誡,郵遞員作為行政部門雇員,若收受這些禮物即違反了《行政部門雇員道德行為準則》。實在想表示感謝就寫一封感謝信。

  2010年3月,美國民主黨重量級人物、國會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查爾斯.蘭赫爾涉嫌違反國會關於接受禮物的規定,接受眾議院官方行動準則委員會調查。結果顯示蘭赫爾2007年和2008年前往加勒比地區參加會議的行程費用由一些商業企業承擔,蘭赫爾因而違反國會關於接受禮物的規定。為避免自身行為損及民主黨在國會中期選舉中的前景,查爾斯.蘭赫爾決定暫時離職。

  ■ 禮品價值超出相關限額,按規定或上交或自費買下或上報登記,違者予以重罰

  外交收禮,禮物不得超過305美元,如果超過收禮者須自費買下才可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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