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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政治潔癖照出了台灣的道德麻痹

http://www.CRNTT.com   2014-10-26 10:40:31  


 
  值得玩味的是,如果這兩起事件發生在台灣地區,會不會發展成相同的結局?答案恐怕是否定的。理由是,因“朝野”長期對峙所形成的巨大“道德灰色地帶”,使台灣政治人物硬拗成習,加上選民的濫情理盲和媒體的麻痹,這類微小金額或用途不清的問題,很容易被政治人物轉化為“政治追殺”或“歷史共業”而輕輕帶過,不僅不會承認錯誤,更遑論辭職下台。然而,對於有政治潔癖的日本來說,不管違法金額大小,這都是一項非下台不可的“重罪”,因為它逾越選民期許政治家高標準的道德紅線,政治家必須要以“自我懲罰”來維護日本國家的形象與榮譽。台灣地區與日本對於政治人物要求標準的差距之大,可見一斑。

  日本會對政治人物以放大鏡,甚至是顯微鏡來檢視,主要源於日本傳統是有極強的“界限”感,什麼是屬於自己的,什麼是屬於別人的,都要劃分得一清二楚。如果別人贈送禮物給自己,事後一定要等價奉還;所以日本人一般送禮都不會送太貴重的東西,以免讓對方承受太重的“回禮”壓力。在這種文化思維下,政治人物哪裡怕只是半絲一毫的違規,對於強調“恥感”的日本人來說,都是屬於罪大惡極的敗德之舉。

  也如此,日本政府制訂《政治獻金規正法》來約束政治人物在選舉資金使用的遊戲規則,其內容規範之細令人嘆為觀止。日本政府也訂定《國家公務員法》、《國家公務人員懲戒法》和《公務人員倫理法》等,作為監督之搭配。在2008年,有1400多名公務員因夜間加班,在下班搭乘出租車時,接受司機攬客用的啤酒及小吃招待,結果演變成一場大規模反貪腐風暴。最後,有一人遭停職處分,另有11人減薪,21人公開道歉,當時的財務大臣還主動減薪兩成以示負責。

  也因此,日本的達官顯要因涉及小額政治獻金之“微罪”而辭職下台者,有如過江之鯽。例如前民主黨政治明星前原誠司,2011年便因為收受外國人政治獻金5萬日元(約新台幣1萬6000元),而宣布辭職謝罪,與首相寶座失之交臂。日本前農林水產大臣鬆岡利勝,2007年因浮報辦公室事務費用,最終以自殺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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