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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二軌路徑與澳門治理再釋義再賦能

http://www.CRNTT.com   2024-07-30 00:08:30  


 
  (一)政府主導與社團高度自治:“社團”社會

  從多群族在澳門的“共生”“自治”到如今“社團社會”形成不可替代的多元治理模式,讓澳門社會環境變得更加包容、繁榮,構成了現代化治理視角下政府主導與社團高度自治的協調關係。民間自治從最早的慈善組織逐漸形成 “結社”的傳統,再到今天各類型的社團組織,已有400多年歷史。在葡治時期,這些社團除了團結彼此、服務社會之餘,也成為民間與政府溝通的重要橋梁,甚至參政議政,積極主動地推動著社會民生的建設〔18〕。回歸以來,澳門社團繼續發展,不僅數量之多,覆蓋面廣,且影響力深。社團的多元性作為政府與民間的協調與共識,儼然成為澳門公共治理的代表性力量,甚至成為“澳門故事”的主要表現形式——澳門經驗、澳門敘事、澳門文化。據澳門印務局(Imprensa Oficial)的統計,在澳門回歸25周年之際,已有11787家社團組織登記。涉及的領域包括學術智庫、藝術文化、科學技術、文娛活動、體育、宗教、宗族、工商服務、業主會、基金會、環境、勞工、醫療衛生、社會服務等〔19〕。開放的社會環境下民眾參政議政,積極推動著就業、醫療衛生、教育、環境整改、文化遺存、智慧城市等各方面議題,以至社會制度的改革、社會治理模式的創新、社會治理功能的完善。區別於早期慈善工會的活動,澳門現在的社團活動更具現代化、世俗化、多元均衡分布的特徵,功能也更加精細、明確,與政府相輔相成地保障著澳門社會秩序的有效運轉,在現代化進程中也反映出一定的政治智慧。

  (二)多元一體格局:和諧共處的新型人類社會

  從文化多樣性角度看,澳門群族文化的整體環境是多元化、多維度、多層次、邊界認同逐漸淡化且又深刻存在的一個系統,即多元一體的社會生態。在社會轉型和群體發展的研究路徑中,美國社會學家派克(Robert E. Park)就族群關係演化論述到,“族群關係發展是以一個從競爭(Competition)、衝突(Conflict)、適應(Accommodation)到同化(Assimilation)的過程。”〔20〕挪威人類學家巴斯(Fredrik Barth)提出群族邊界論,他認為造成群族現象最主要的機制是“社會邊界”,以保持群族文化的自我延續、自我識別,而非種族、文化、習俗、語言等特徵性內涵。〔21〕澳門社會一直未出現單一的社會主導意識,也未讓整體關係朝著“同化”“失範”或者“異化”方向而去,反而是誕生出一種和諧共處的新型人類社會。特別是近代以來,世界處於一個文明演進之交,脫離殖民體系的民族解放運動更是助力澳門向著現代化文明治理體系轉變。在葡萄牙人管治後期,殖民政府呈現無力作為甚至內鬥嚴重趨勢,社會治理生態不得不依靠民間力量來維持平衡,具體表現有群體間混合文化的誕生、群族認同邊界淡化、社會經濟發展的自由作為和民間社會自治團體的積極有為……在這些歷史契機中,不同族群、居民在風俗、文化、信仰上求同存異,誕生了共存共生、互融互促的社會文化,從而促使群體去尋找適合自己的政治共同體。因此,對於澳門群族文化的釋義儼然不能用“單純”的民族邊界、認同感、種族特徵等詞彙來進行抽象概括,其特色、特徵已融合在語言、政治、經濟、風俗、遺存、法律、宗教等實踐過程中,表現為一個包容共濟的多元一體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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