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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幹部公選可能轉為正規組織人事制度

http://www.CRNTT.com   2008-12-13 01:07:38  


 
  30年選人用人十個關鍵詞解讀

  改革開放30年來,選人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展開、不斷深化,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們從中選出了十個關鍵詞,這些詞折射了我們幹部人事制度變遷的軌跡。 

  關鍵詞一:幹部“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鄧小平同志多次強調,解決組織路綫問題,就是要解決年輕人的接班問題,還要解決機關臃腫和退休制度的問題,加快實現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隨著一大批“四化”幹部走上各級領導崗位,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成功地實現了幹部隊伍的新老交替,確保了改革開放政策的貫徹。 

  關鍵詞二:廢除領導幹部終身制 

  1982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一是改革領導體制,減少副總理人數。二是廢除幹部終身制,建立退休制度,規定部委正職65歲、副職和司局級60歲退休,促進了新老幹部交替和幹部隊伍“四化”的實現。三是精簡機構人員。 

  關鍵詞三:權力下放 

  黨中央於1983年決定,改革幹部管理體制,改變權力過於集中的現象。一是下放幹部管理權限,實行下管一級、分層管理,層層負責的管理體制。二是調整和改進幹部管理辦法,改變條塊分工不合理、層次頭緒過多、任免手續繁瑣、職責不清、互相扯皮現象,提高幹部管理效率。三是開始進行幹部分類管理探索,根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不同情況,探索廠長、所長負責制相配套的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體制。四是開始建立後備幹部制度,進一步促進新老幹部交替和幹部隊伍“四化”建設。 

  關鍵詞四:公務員制度 

  在1987年召開的黨的十三大上,黨中央在總結前一段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確立了全面改革幹部人事制度的指導思想、具體內容和當前重點,強調“當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經過八年多上上下下多次征求意見,反複修改,最後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於1993年正式頒布實行,并在國務院六個部門、兩個城市試點的基礎上,結合機構改革和工資制度改革,公務員制度在全國全面推行。 

  關鍵詞五:企事業單位聘用制 

  按照黨的十三大關於分類管理的原則,中組部、人事部下發了《關於加快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各類事業單位普遍開始推行聘用制度,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完善人員退出機制,各方面改革全面推進,取得了顯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51%的事業單位推行了聘用制度,59%的事業單位人員簽訂了聘用合同。實行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崗位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關鍵詞六:公開選拔 

  在黨政幹部制度改革方面,中共中央在2004年下發了《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等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促進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進程,提高了幹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程度。 

  黨的十六大以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已成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從2003年到2006年底,全國共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1.5萬餘人,其中廳局級390餘人,縣處級3800餘人。通過競爭上崗走上領導崗位的幹部共20餘萬人,其中廳局級500多人,縣處級2.5萬人。有的地方探索廳處級聯考、分類選拔的方式改進和完善公開選拔工作,即省(區、市)、市(地)聯合公選廳、處級領導幹部,統一發布信息,統一組織報名,統一考試閱卷,統一公布結果,規範了操作,整合了資源,降低了成本。一系列擴大民主的措施進一步擴大了選人視野,拓寬了選人渠道,豐富了幹部選拔方式,促進了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關鍵詞七:幹部能上能下 

  2004年頒發了《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和《關於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等法規文件,選人用人上有效地引進競爭激勵機制,規範黨政領導的正常流動,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擴大了黨員和群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有力地推動了擴大民主等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 

  2004年至2007年,全國自願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領導幹部共有6824人,其中引咎辭職305人,責令辭職1204人,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有245人。河北省、山東省青島市等地出台相關政策規定,繼續探索對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幹部的認定標准和調整辦法,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幹部的力度不斷加大。 

  關鍵詞八:《公務員法》頒布 

  2004年“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明確提出各級領導幹部要具有五種能力: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應對複雜局面的能力、依法執政的能力和總攬全局的能力。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經驗和長期做好法律草擬工作的基礎上,2005年4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標志著我國幹部人事制度開始走上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軌道。 

  關鍵詞九:總書記的“格外關注” 

  2007年,胡錦濤同志在寧夏視察的時候強調,對那些長期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的地方工作的幹部要格外關注,對那些不圖虛名、踏實幹事的幹部要多加留意,對那些埋頭苦幹、注重為長遠發展打基礎的幹部不能虧待。 

  胡錦濤同志在今年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強調選人用人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這一重要思想豐富和發展了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制定和形成的幹部路綫和幹部政策,抓住了當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關鍵。 

  關鍵詞十:用人“六大導向” 

  在今年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同志提出,幹部選拔要遵守“六個導向”,即: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幹、重視基層、鼓勵創新、群衆公認。這六個導向既是對幹部“四化”標准的發展和豐富,也是對過去幾年幹部選拔經驗的總結和提升。 

  (人民論壇記者 康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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