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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吳淑珍供詞漏洞看扁家不可被原諒的理由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11 11:08:31 |
至於龍潭案,吳淑珍的供詞更是捉襟見肘。照她的說法,她完全不知辜成允為什麼送她那麼多錢;而稱只因蔡銘哲告訴她,中信辜家欺負辜成允,辜成允為與總統“維持關係”,所以送錢。在她昨日供詞中,李界木赴官邸與扁珍夫婦面商購地案,及吳淑珍親赴龍潭看地等情節,似乎根本不存在;當然更未提及陳總統召閣揆等重臣入府面授機宜的場景。然而,連陳水扁也承認了召集閣揆等人,曾有當面主張購地的情節;只是辯稱,此非總統“職務”,即使有所“建議”,亦無責任可言。那麼,吳淑珍若想只憑一句“不知辜成允為何送錢”,那筆“土地佣金”就會變成“政治獻金”嗎?或就會與陳水扁無關嗎?此類供詞,恐怕太過一廂情願。 自去年八月十四日洗錢案爆發以來,觀察扁家的操作手法:在審判開始以前,完全不認罪,更不惜撕裂社會、挾持民進黨、攻擊司法,顯得極端激烈狠毒;但至審判開始後,自陳致中夫婦請求認罪協商,至吳淑珍欲藉南港案的“巧門”來救夫保子,又壓低姿態向社會道歉,則完全換了一副面孔,換了一套手法。總結一句話,可謂是:毫無認罪誠意,玩弄司法,欺愚社會! 從吳淑珍昨日所提抗辯架構的矛盾與漏洞中,可以看出扁家四口不能被司法及社會原諒的充分理由。倘若這就是吳淑珍的主要抗辯架構,顯然極難說服法官。想要救夫,恐難如願;若欲保子,則因根本沒有超越特偵組的偵查成果,特偵組又有何理由能夠與之協商?兩頭落空,也許是扁家即將面對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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