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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騷亂 民主是最大輸家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14 07:29:19 |
其實,這不是民主的失靈,而恰恰是民主的不完善,即缺少了憲政的支持。成熟的民主制度是憲政的民主,即崇尚憲法權威,與法治原則結合起來的民主。民主主要是用來解決政權更迭(如幾年一次的領導人選舉)和國家大政方針(如某些重大議題上公民投票)的,在日常政治中,主要原則是憲政,即在憲法的最高權威下,依法、依程序來施政與參政,執政者與普通民衆均要受其約束。無約束的統治者可以破壞憲政,無約束的民衆同樣可以破壞憲政。沒有憲政的民主,必將反過來破壞民主本身,泰國一年來的騷亂就說明了這點。按此例,我們完全可以期待,如果當前的紅衫軍示威繼續發展下去,憲法法院也很有可能根據某一點指控,對阿披實作出某種判決,從而剝奪其擔任總理的資格,以達到政治妥協的目的。在這樣一系列的政治演出中,法院、軍隊甚至是泰國國王都有可能登場,但在他們博弈中的最大輸家則是憲政與民主。 因此,在泰國這類民主國家裡,街頭民主盡管正當,但必須有某種限制。憲政民主的另一個含義是限權民主,限權不但針對政府,也針對公民。即公民享有法律規定的合法權利,但不得要求法外之權。在這一年來的泰國騷亂中,民衆上街游行示威的要求是正當的,但占領總理府、衝進內政部則是違法的,是對自己權利的濫用。 事實證明,無論是政府還是公民,都必須在自己的權利範圍內行事,超過範圍,便只能導致混亂與無序。公民如果對這種權利安排本身不滿,則可通過民主的方式更換領導人或立法機構成員,推動權利的重新安排。對於街頭鬥爭,必須限制在和平、合法、理性的範圍內。特別是在已經建立民主體制的國家裡,再去追求法外施政或法外鬥爭權,本身就已構成了對民主的蔑視和破壞,最終只會葬送民主。 (作者:李開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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