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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書記三年每晚撿垃圾 執政貧血

http://www.CRNTT.com   2009-10-25 11:28:44  


志丹縣的衛生應該由專人負責,縣委書記常年撿垃圾不合常理。
  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訊/“長久環境衛生不應當被解讀為書記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的產物,而應當是領導幹部動腦動口而不是動手的產物。”《紅網》今天登出陳慶貴的文章“書記3年撿垃圾隱喻執政貧血病灶”,對此作出評析。文章內容如下: 
  
  縣委書記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絕對是符合“人咬狗”定義的新聞,但我一點也不為之感動。對這一條前幾天就看到的新聞,本大抵應當過目而忘拉倒的,之所以還要凑熱鬧置喙,是因為這條新聞還在媒體上鮮活著。

  深夜秋風急,陝西志丹縣城街道行人匆匆,但在路燈下,一隊人追著寒風正在撿拾煙頭和紙屑,為首的是一位個子不高的中年人,這個人就是志丹縣委書記祁玉江。(10月24日《錢江晚報》)

  老實說,對書記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之新聞我是讀後存疑的。在我眼中,新聞標題《縣委書記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如果不是做得欠嚴謹,便是難以讓人盡信,因為無論從何角度考量,書記晚上撿垃圾可信,“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則既不合身份常理又有悖情理邏輯。即使如報道稱:“上任3年零3個月來,只要祁玉江在志丹縣,他幾乎每晚都去撿垃圾,他的這一舉動在當地已是家喻戶曉。”對一個“日理萬機”忙於領導事務泡於文山會海的縣委書記而言,“幾乎每晚都去撿垃圾”“在當地已是家喻戶曉”實難做到。

  事實上,縣委書記作為一縣的主政官員,有太多的發展大事要領導決策規劃部署,雖然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不可謂不算精神可嘉,但理性審視,就工作職責而言,縣委書記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又不能不謂之職責錯位;從工作方法計,則是典型的與現代行政管理理念南轅北轍的事必躬親事無巨細。

  書記為何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是因為事出有因有垃圾可撿,從報道看,當地存在“兩種拉圾”,一謂看得見的環衛“拉圾”;二謂看不見的環衛“拉圾”背後職能部門和環衛責任人的作為“拉圾”。請看記者描述:早就聽說祁玉江“酷愛”撿垃圾,起初以為這是在作秀,直到10月18日晚10時,記者在志丹街頭偶遇後,才得以證實這已經是祁玉江的“習慣”。當時,祁玉江正在發火。他質問城管局負責人:“保潔員哪裡去了?”“都下班了!”城管局負責人說。“保潔員不是每晚11點下班嗎?”“今天是周末……”在祁玉江的追問下,這名負責人有些支支吾吾。“是啊,今天是周末,你們以為我回家了,就可以早早下班了嗎?現在沒有保潔員,大家親手撿吧。”聽到縣委書記說到這裡,趕到現場的幹部誰也不敢吱聲,一字排開在馬路上開始撿垃圾。

  讓我納悶的是,新官上任一把火竟然燒了3年多。也就是說,書記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未能撿掉當地環衛“拉圾”背後職能部門和環衛責任人的作為不力以及部分居民不講衛生陋習的“拉圾”。據報道,“小四川”是一家川菜館的老板,他第一次見祁玉江也是在晚上。當時,他的餐館門外台階下有個塑料袋,結果被“一個小老漢”看見了,厲聲呵斥他撿起來。“我當時想,你誰啊,敢給我這麼說話。不料,圍過來幾個人介紹說‘這是新來的祁書記’,我一聽趕忙撿起垃圾。圍過來的人要罰我20元,結果祁書記不讓罰,讓我保持衛生,然後樂呵呵地走了。”

  也就是從那時起,祁玉江便養成了“夜夜查衛生”的習慣。“他一般不打招呼,發現問題後打電話叫局長過來,等局長趕到時,縣委書記已動手清理了。”志丹縣城管局工作人員說,他們開始以為這是新官上任燒的“三把火”,沒想到這把火一燒就是3年多。我不禁犯疑擔心,假如不能從根本上消除書記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都未能撿掉的環衛、職能部門環衛責任人作為不力和部分居民不講衛生陋習的“拉圾”,書記新官上任燒的“三把火”還會不會再燒下去?

  我注意到祁玉江說:“衛生要時時刻刻講,否則就保持不好。領導幹部不動手,下面人就不會重視,衛生便搞不好。”報道中也有如是字句:3年“撿”出全國衛生縣。對此認知我實不敢苟同,因為無數實踐昭示我們,靠領導幹部動手也許能“撿”到某個衛生牌子,而一個地區環境衛生歸根到底要靠居民文明程度、良好衛生習慣、管用管住長效的公共衛生管理制度和監管得力作為到位的責任人員。換言之,長久環境衛生不應當被解讀為書記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的產物,而應當是領導幹部動腦動口而不是動手的產物。

  是故,我不為書記上任3年每晚撿垃圾而感動,相反,書記3年撿垃圾,這隱喻的是“執政貧血”病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