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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每人背債86萬元 誰幫他們欠債

http://www.CRNTT.com   2010-01-18 11:52:24  


 
    4大爭議中 3項應列卻未列最近公債
    引起各界討論的爭議點計有四大項。

  第1個爭議點:短期負債不列入公債。截至今年9月底為止,一年以下的國庫券與短期借款高達2650億元,卻被公債法排除在外,不計入債務。學者私下戲謔地說,既然一年以上債務才算債務,所有機關錢借都只借到364天就好了,這樣負債不就是0了嗎? 

  第二個爭議點:非營業基金的自償性債務不算債務,和國際脫鉤。截至今年6月底為止,非營業基金自償性債務高達5897.44億元,也被公債法排除在外,而且這部分的舉債金額也居高不下。

  光是短期負債與非營業基金的自償性債務兩項,加計就有8547.44億元不列入公債。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孫克難說,依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定義,這兩項都算負債,各經濟體也沒有自償性債務分類方式。顯然台灣未與國際接軌。

  政府根據公債法的規定計算,台灣舉債占GNP比列確實很低,依據“財政部”資料顯示,截至今年9月30日,“中央”實際債務比為30.9%,與法定“不能超過前三年平均GNP40%上限”還有一大段距離,所以政府呼籲民眾無須擔心。

  但長期幫老百姓看緊荷包,負責評估“中央”預算、決算及相關法案的“立法院”預算中心則指出,台灣沒有與國際法規接軌,嚴重低估政府的負債,很容易造成“中央”盲目舉帳,預算運用效率不彰,蓋出一堆沒有用的蚊子館。

  第三個爭議點:潛在負債未單獨列表揭露,政府債務難以控管。 潛在負債是指政府未來要支付的支出。根據IMF規定,潛在負債必須加以備註說明,才能讓財政透明化,台灣人才能知道政府還有哪些必須支付的項目,例如公務人員退休金、勞保退休金不足數等。

  “台灣這一塊就高達9兆5860億元,完全沒有揭露在財政報告內,未來將成為政府財政的嚴重負荷,”“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社會安全基金等預算不列入債務就算了,總不能連備註都省了吧,以公務人員為例,先進“國家”都會足額提撥預算,台灣就算公務人員不是一次性退休,至少也必須要逐年提撥預算。

  “這當然也算是負債啊!”一位不願具名的預算中心主管說,“政府借錢才算債務、欠錢就不算債務,這合理嗎?”例如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已徵收的公園用地,政府都必須支付給老百姓費用,這些卻被列入潛在負債裡,難道還沒發出去的錢,就不算債務嗎?

  連“審計部”審計長林慶隆接受“立委”質詢時,都對政府負債感到非常憂心,他認為,除官方統計近4兆的債務外,有關政府未來財政需求(潛在負債),基於信息揭露原則,應該一併計算未來到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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