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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橡皮泥化的土地增值稅

http://www.CRNTT.com   2010-06-05 08:21:49  


  中評社北京6月5日訊/從4月中旬發布最新房地產調控政策至今,市場的主基調就是觀望。在觀望的背後,乃是開發商與政府之間的暗中較勁。近日國稅總局一紙通知讓“調控從嚴派”感到鼓舞,在“從嚴派”看來,嚴格清算土地增值稅有利於瓦解開發商手中的資金王牌,而這將促使其盡快繳械投降,降價促銷,如此則大大有利於盡快達到調控目標。

  證券時報發表趨勢宏觀研究公司黃小鵬文章表示,先不論此輪調控目標定位是否妥當以及調控成效的好壞,單是十八般調控武器中的土地增值稅,就大有令人置疑之處。土地增值稅是有史以來最系統的一次稅改——94稅改的一個組成部分,此稅的引入,最大立意就在於限制房地產商的暴利,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漲價歸公”機制。作為增值稅,它的稅基是開發商賣房價減去成本價,即土地開發增值的部分,最高稅率達到60%。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該稅竟然一直沒有認真執行。儘管在2006年的某輪調控中有關部門出台了有關的操作細則,但仍然沒有落到實處。

  土地增值稅涉及從土地購買到房產銷售的整個過程,要算清應納稅額,必須等到銷售完成,因此很多地方是按2%比例進行預征,但問題是,很多地方預征完了之後就不了了之。由於近些年來房地產開發利潤畸高,如果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去徵收的話,那些利潤高達200%、300%的開發項目將觸及到60%的最高稅率,如果依法進行清算,實際繳稅額將是預征額的十倍到數十倍。據一家媒體的大致計算,僅深圳一市的未清算土地增值稅就有數百億元,而更有專家估計,從2005年到2009年,由於沒有嚴格依法清算,全國土地增值稅流失達到了2.52萬億元之巨。

  文章強調,眾所周知,稅收有三大特性: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強制無償易於理解,通過合法程序確定的稅收,你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納稅不是錢貨兩清的市場交易,而是一種無償的義務。固定性則是指在某一稅法下,徵稅的多寡是確定的,由不得徵收機關想征就征想不征就不征,想鬆就鬆想緊就緊,進行隨意的自由裁量。驗之於上述稅收三性,不能不說土地增值稅完全與之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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