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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警告函揭開民告官難的真相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29 10:46:57 |
“刁民”被調查是否涉黑 美蛙大量死亡後,付強找到兩家施工公司索賠。兩公司稱,他們取得了公安機關許可,由工業園區批准進行爆破作業,他們不承擔責任。 2009年4月14日,付強將兩公司告上涪陵區法院,索賠255萬餘元。 訴訟過程中,當年11月12日,涪陵區林業局出具新的文件,認定牛蛙、美蛙養殖場可參考每畝1.8萬—3.6萬元標准補償。 按此標准,付強可獲補償25萬元。付強仍不接受,他認為林業局先後兩份文件隨意性大,並將牛蛙和美蛙產值混雜。 6月20日,付強稱養殖場對自己意義重大,是自己“浪子回頭”的標志。他從前做過包工頭,1998年因“非法買賣槍支”被判刑12年。 2006年4月,獲得減刑的付強提前出獄,他稱之後在朋友幫助下包項目賺了些錢,隨後開始籌建蛙場。 付強說,他的蛙場手續齊全,管委會無法以此做文章,於是他的“前科”又被管委會拿出來說。當地政府官員稱他是“橫霸一方的刁民”,“敲詐勒索政府”。 6月22日,記者采訪中,李渡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鄧中亞不斷強調,“付強有犯罪前科,絕非一般農民”。 付強說,因重慶打黑影響很大,管委會曾希望公安調查他是不是黑社會的。去年底有段時間,他被傳喚到派出所四五次。“他們監控我,電話要隨時接聽,向警方報告方位”。 涪陵警方證實,他們對付強進行過調查,不過拒絕透露詳情。 “史上最牛公函”現身 2009年7月14日,涪陵區法院委托西南大學司法鑒定所,鑒定義合美蛙養殖場美蛙死亡原因。 付強說,法院曾多次調解,希望他接受30萬元的賠償額。他說法官曾勸他,司法鑒定很花錢,而且若鑒定出爆破公司沒責任,將得不到賠償。 2009年8月,鑒定書做出,認為爆破公司是造成美蛙大批死亡的原因,並認定蛙場損失額為63萬元。 付強滿懷希望等著自己勝訴,不過法院先後5次開庭,一直未判決。 付強說,他找到法院,法官稱“園區和區政府幹涉,不能下判”。 今年3月2日,涪陵區法院終於做出一審判決,不認可西南大學司法鑒定所鑒定結論,認可兩被告自認的30萬元損失責任,判賠30萬元。 付強不服,委托律師賀恩權提起上訴。 律師賀恩權介紹,他在准備上訴材料時,到中級法院查閱卷宗,突然發現了一份李渡新區管委會發給涪陵區法院的公函。 “怪不得園區警告我打官司准輸。原來玄機在此。”付強說。 他把這份公函內容傳上了網,被網民稱為“史上最牛公函”。 這份收在法院卷宗裡的公函共4頁,落款時間2009年10月15日。 內容為:“一審(法院)不應采信(西南大學司法鑒定所的)錯誤鑒定結論,應做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如果一審法院不采信我們的意見,而一意孤行或者基於其他原因,硬要依據上述錯誤鑒定結論作出判決……將會造成原告纏訴或者上訪,並且不利於處理另外三戶養殖戶的訴訟。我們想:這也是一二審法院都不希望發生的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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