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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改以推動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為目標

http://www.CRNTT.com   2010-09-04 08:32:16  


 
  另外,按照《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案遭否決後,任何人不得在三年內就同一議題再提公投案。因此,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之前,台灣地區都不會有任何與“入聯”、“返聯”有關的公投案被提出。也就是說,直到第六十五屆聯合國大會開議的九月十四日之時,無論是“入聯”還是“返聯”的議題,都是屬於“違法”議題 。尚未“解禁”。作為擁有法學博士學位,且一向予人守法形象的馬英九,當然是不會去帶頭做違法的事,試圖衝擊法律規定,亦即不會委請“友邦”向聯合國提出“入聯”提案。

  二、繼續執行“活路外交”政策,在“外交”領域上也與大陸“和平發展”策略的需要。馬英九上台以來,一直堅持“活路外交”政策,力圖避免在最具敏感性的“入聯”及“互挖外交牆腳”等問題上刺激北京。在“南線無戰事”之下,北京也就得以在抗擊台灣當局“入聯”及“邦交國爭奪戰”等激烈鬥爭中脫身出來,騰出精力去參與更具全局戰略意義的國際反恐、中美關係及主導“朝核”六方談判等活動。於是也來個投桃報李,在中南美洲一些國家向北京表達要與台北“斷交”並與北京建交的意願時,都予以婉拒,使台灣得以保持二十三個“邦交國”。與此同時,台灣與美國的關係也轉趨正常。馬英九經常將之來佐證自己“活路外交”政策的正確。既然如此,馬政府也就沒有必要再去做無益有害的“推動加入聯合國”的蠢事。--無益,是因為明知不可能達到;有害,是必將會惡化兩岸關係,且也將會令到美國將其視為“麻煩製造者”。

   三、強化“外交”領域成就,為二零一二“總統”大選勝選積累政治資本的需要。但是,馬政府卻又不能在“外交”領域上一無是處,毫無收獲。否則,在到二零一二年“總統”大選時,民進黨必會以此來打擊馬英九。因此,儘管馬政府不能也不願在推動“入聯”及爭取增加“邦交國”方面來展現其“外交成就”,但也必須循其他途徑來積累政治資本。於是,就從已嚐到“打開世界衛生大會大門”的甜頭中受到啟發,意圖在聯合國專門機構中尋找突破口。這樣,既是源於“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促進協商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不會刺激北京;也因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是除了加入聯合國及增加“邦交國”之外,最高層次的“外交成就”。因此,就將目標鎖定在“推動參與聯合國專門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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