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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與亞洲優質民主進程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11 09:20:29 |
其次是法治建設。民主作為一種制度是衆多現代國家制度中的一種。它很重要,但並不能取代其它國家制度。新加坡的優質民主所依賴的是一個建立在法治基礎之上的有效政治秩序。而這個政治秩序保障了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亨廷頓曾經認為,對發展中國來說,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個有效的政治秩序,沒有這個秩序,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就沒有保障。新加坡確立了這樣一個有效的政治秩序,並且能夠和民主政治一並發展。這和很多發展中國家不同。在一些國家,有民主,但沒有秩序,沒有發展;在另一些國家,有建立在專制之上的政治秩序,也有發展,但沒有民主;當然也有國家只有專制,沒有民主,也沒有發展。 再次,新加坡的優質民主在於其圍繞著民主制度本身的制度創新。新加坡建國以來的政治實踐表明,民主制度並非完全要照搬西方,而創新不僅非常重要,而且也是可能的。這裡舉幾個例子。例如新加坡的集選區制度。在很多國家,選舉民主往往帶來種族、宗教等方面的衝突和暴力,在西方也不例外。新加坡這個國家本來就是在嚴重的種族衝突中誕生的。建國之後,政治領袖設計了諸多制度來防止這種衝突。集選區就是其中之一。作為一個華人占絕大多數的多種族國家,如果沒有這個制度,國會上可能會是清一色的華人。為了培養種族和諧,新加坡政府規定各種族混合居住和互動,主要體現在政府的住房政策上。如果實行西方式的選舉制度,能夠讓少數族群代表當選的條件就是讓一個族群的人民集中居住在同一個選區。另外一個辦法就是容許各族群組織自己的政黨,即以族群為基礎的政黨。但無論哪一種,都很容易導致族群衝突。而集選區就有效地保障了少數族群在政府和政治過程中的代表性,從而防止了族群衝突,促進了種族和諧。 公民精神需要從政治實踐中培養出來 再如,新加坡政府對公民的民主素質的培訓。和很多西方民主不一樣,新加坡實行強制性投票。如果僅僅從西方民主理論出發,強制性投票本身就不是民主的。但是,實踐邏輯並不是這樣。在西方國家,很多時候,投票率往往少於合格選民的50%,甚至更少。如果只有少數人投票,那麼民主就變得毫無意義。合格選民必須有投票的義務。幾乎所有西方民主理論都會同意,公民精神是民主政治賴以生存的文化條件。但公民精神並不是與生俱來,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而是需要從政治實踐中培養出來的。在過去的數十年裡,新加坡的強制性投票制度就起到了這個關鍵作用。 也同樣重要的是民主政治過程中的議題設定。所有民主的關鍵在於一是組織,二是議題。有關議題就涉及到一個言論自由問題。在西方,這是民主的關鍵。但是,西方並沒有有效解決言論自由所帶來的極為負面的社會後果。有關種族、宗教的議題在選舉過程中會不斷浮上台面,候選人往往利用這些敏感的議題來爭取選票,結果製造了無窮的衝突。盡管一些民主國家因為以往痛苦的經驗開始限制爭論,即不能涉及到政治上“不正確”的議題,但很多國家仍然面臨這個問題。一些歐洲國家以確立“國民”話語為借口,制定很多不利於少數族群的政策,名義上平等,實際上很不平等。西方無限制的言論自由更是時時刻刻挑戰著宗教和種族的和諧。在新加坡,選舉不能涉及到敏感的話題,包括宗教、種族、語言等。很顯然,這些敏感問題不是通過爭論能夠得到解決的。新加坡解決這些問題主要是通過協商,求得共識。每次選舉,無論是執政黨還是反對黨,都要自覺地不去觸動敏感話題。這已經成為一種自覺的選舉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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