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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刀自殺”有沒有可能?

http://www.CRNTT.com   2011-09-01 11:16:42  


事發現場在死者辦公室
死者家屬質問紀委副書記
 
  警方的回應

  針對家屬的質疑,公安縣警方召開了新聞發布會進行了回應,公安局副局長王建平表示,認定結論是荊州市公安局、公安縣公安局及公安縣檢察室三家通過屍檢、屍表、毒物、物證等檢驗才得出的,排除中毒。現場情況符合自殺特征。

  王建平介紹,經過法醫檢驗,死者生前身著的白色襯衣表面未受到任何損傷,襯衣除最下方扣子外均被解開,胸部完全暴露,符合自殺推理;現場所發現的刀具與死者家中所不見的刀具從品牌和型號上均符合,刀柄包著的衛生紙與死者手上殘留的衛生紙及辦公桌上未用完的衛生紙材質相同;現場血跡及煙灰缸中煙頭經檢驗系死者所留,現場並未發現有第二人留下的物證;現場無打鬥痕跡。

  死者為何能將自己刺傷11刀?王建平解釋,經檢驗,謝業新身上多處刀傷中,致命傷為胸骨上窩處,其他傷均為試探性自殺傷,也就是說謝業新有能力在刺傷自己多刀後完成胸骨上窩處的致命傷。
 
不過,家屬提出的主要疑點也未必成立 
 
  致命傷的推斷,是法醫工作中的關鍵性問題

  在很多命案中,受害人往往身中數刀,但並非每一刀都足以致命。其中只有那些創口位置深入,傷及重要血管、神經和臟器的,才能使人在短時間內死亡,這樣的損傷叫做致命傷。

  當地公安部門提供的屍檢結果認為,被害人死於“胸骨上窩處刺創致上腔靜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上腔靜脈是人體最粗大的靜脈幹之一,位於胸廓內上縱隔右前部,雖然位置相對隱蔽,但是胸骨上窩的軟組織結構和頸部肌肉相對薄弱,較深的刺創仍然可以傷及血管。上腔靜脈收集頭面部、頸部、胸壁、部分胸腔臟器和雙側上肢的全部回心血液,血流量很大,因此胸骨上窩處的刺創損傷上腔靜脈後,引起的大出血和胸腔積血足以致命,使人在短時間內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當地公安部門提供的屍檢結果顯示,死者頸部的一處傷口造成氣管斷裂。也許有人會問,氣管被切斷難道不會致命嗎?

  並不一定會吧。在切頸死亡中,死亡通常是由頸部大血管斷裂引起的。而對於臨床上急性喉阻塞的患者,最好的治療方法恰恰是氣管切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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