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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波:中國民營企業的四個經典困境

http://www.CRNTT.com   2011-10-27 06:49:00  


 
  第二個困境是民營企業在相當長的歷史上,好像政府和民營企業之間沒有一種對等的契約關係,就民營資本在中國的市場環境中他沒有辦法獲得法制上的一個保護。中國在歷史上是全世界經濟組織發育非常早的一個國家,比如說全世界最早的股份制企業,是在中國。宋代中國就出現了股份制企業的雛形,我們從敦煌的出土的文物甚至再往前到漢景再到往後面,到山西晉商的發展等等,我們會發覺在2000多年時間裡,中國民間老百姓跟老百姓之間有非常明確的契約關係,但是當這種關係到政府和民間之後,就會發現它是不對的,政府有時會用一種口號對民間財富進行一種剝奪,這個口號叫“均貧富”。

  當社會貧富出現一種很大的差距的時候,政府就會通過一種非常的手段來讓富有者的財富被剝奪掉。比如說在西漢,漢武帝當時為了攻打匈奴,把整個國庫全部打空了,他就推出了一個運動,叫算緡運動,要求全中國所有中產階級上的家庭交出20%的財產,要給國家去打仗,然後到你不肯交的時候,他又推出另外一個令,叫告緡令,只要你的鄰居、你的朋友或者相關的人舉報你對國家隱瞞了你的資產,國家來對你進行清算,清算出來的資產一半可以獎賞給舉報者,這就是當年的告緡令。

  司馬遷在史記的《霍子列傳》裡面講說,自從告緡令和算緡令以後,出現了兩個效果。第一個當時漢朝的所有的中產階級全部家庭破產,第二個從算緡令、告緡令以後,漢代的這些家庭,有飯吃盡快吃掉,有衣服穿盡快穿掉,沒有人願意搞儲蓄,把錢再存起來了,也沒有人願意再去搞投資了,因為他不知什麼時候再來一個算緡運動,再來一個告緡運動。然後在歷史上自漢以後唐宋明清到民國,一再以來我們看到當國家財政出現緊張,當貧富差距開始拉大以後,政府就會以“均貧富”的名義對民間進行一種剝奪。政府和民間似乎沒有一種平等的契約關係。

  第三個困境是,在中國的市場環境中,因為有資本,所以它相關的就會出現一些權貴資本,向政府尋租權貴資本的橫行是一兩千年來出現的一個情況,所有的財富向權利、資源和土地三方面猛烈的聚集。那麼當一個朝代到了非常腐敗的時候,他就會出現所謂的“雙首”現象,就是一個國家的首相比如他的宰相同時又是這個國家的首富,他的錢從哪裡來呢?一定不是通過正常的國家給他的薪水,一定是通過貪污、通過受賄等等方式獲得的。

  在2001年的時候,美國的亞洲華爾街日報曾經評選過全球1000年以來最富有的50個人,中國有6位入選,分別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和珅、劉景、吳柄健,和宋子文。這6個人裡面5個是政治人物,只有一個是廣東商人吳柄健。所以中國的財富向權貴、向官場傾斜是非常嚴重的。即便是那些獲得了發展的企業家,比如說入選的這個吳炳健,他當時是廣東十三行的商人,他當時也被號稱是世界首富,他有2600萬兩白銀的資產。他的財富是通過向政府尋租獲得外貿壟斷權所獲得的。當時在晚清的時候,全國有三大商幫,北方的是晉商山東商人、山西商人,他的致富是靠鹽業壟斷、是靠票號壟斷,然後到了長江流域呢是徽商,徽商是靠賣淮鹽,然後呢,在南方就是廣東的十三行商人,是通過特許的外貿經營權的壟斷,這就變成了第三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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