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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提名展現改革決心

http://www.CRNTT.com   2011-11-17 08:33:52  


 
  在過去“立委”選舉是採用“複數選區一票制”之時,不分區“立委”名額的分配,是以各政黨的總得票率作依據,凡是跨過百分之五“門檻”的政黨,均可參與分配不分區“立委”議席,並按其總得票率來分配席位。也就是說,選民在投票時,其所投下的一張選票,在投了某位候選人的同時,也等於是投了這位候選人所在的政黨。而各政黨所提名的候選人,當然會有形象較佳者,也往往也有一些形象欠佳者塞進去。因此,這就令選民在投票時,面臨兩難的困境:本來對某位候選人有好感,但卻極不滿意他所在的政黨;或是不喜歡某位候選人,卻支持他所代表的政黨。在此選制之下,選民們往往會有“被綁架”的感覺。為此,“立委”選舉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將原來的“一票制”改為“兩票制”,其中一張選票是投給該選區的“立委”候選人,另一張選票是投給政黨。因此,不分區“立委”票也稱為“政黨票”。其用意是避免再發生選民被迫選出不合意的候選人或是投了不喜歡的政黨的票。

  在過去,尤其是在改制之前,民進黨是較為重視不分區“立委”提名人的形象及公正性的,將報名參加不分區“立委”選舉的參選人,分為政治人物組、專家學者組、弱勢團體組、原住民族組等四類,而每一組別的參選人,又依次排序。提名名單就以上述四組為依據,輪序排列,即第一輪是每一組別的排序第一者,第二輪是每一組別的排序第二者,於此類推。這樣,就能使該黨提名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各類代表的構成比例較為均衡。

  而國民黨以往在提名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則往往與設置不分區“立委”的原意有差距。尤其是在李登輝時代,或是將一些向黨捐了錢的黑金人物塞進去,以作回饋,或是安排下台政務官作不分區“立委”提名人,以作補償,因而被民進黨猛烈攻擊為“黑金分贓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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