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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明:文革是空前大內亂必須徹底否定!

http://www.CRNTT.com   2012-02-11 10:03:09  


 
  首先應從理論上澄清一個問題:我們所搞的“文化大革命”,並不是馬克思主義所講的文化革命。文化革命最早是列寧提出來的。列寧在俄國十月革命後多次強調,社會主義國家,特別是那些經濟文化原來比較落後的社會主義國家,要建成完全的社會主義,就必須進行文化革命。列寧講的文化革命是指掃除文盲,普及教育,發展科學文化事業,提高人民群眾的科學文化水平。這種內容的文化革命,列寧明確指出是任何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都要搞的。不搞這樣的文化革命,就不可能建立完全的社會主義,更不能過渡到共產主義。我們黨開始明確提出要搞文化革命是一九五八年,那時毛澤東同志在以《介紹一個合作社》為題的一文中要求進行五方面的革命:政治革命、經濟革命、思想革命、技術革命和文化革命。不久,劉少奇同志在黨的八大二次會議上又明確提出,為適應技術革命的需要,必須同時進行文化革命。同時《人民日報》也發表了題為《文化革命開始了》的社論,指出文化革命就是全國勞動人民的文化翻身運動。但是,“文化大革命”不是這樣的革命。“文化大革命”是從批判歷史劇《海瑞罷官》、“三家村”雜文和《燕山夜話》開始的。接著,學校“停課鬧革命”,大學停止招生,教育事業受到極大摧殘。搞了十年的結果怎樣呢?學校關閉,教育質量下降,文盲大量增加;文藝界百花凋零,萬馬齊暗;許多有成就的科學家被錯當作“反動學術權威”關進“牛棚”,知識分子被當作“臭老九”而排除在工人階級隊伍之外,等等。因此,這樣的一場所謂“文化大革命”,與發展繁榮文化無關,決不是馬克思主義所講的文化革命,而是一場對文化的大破壞。

  “文化大革命”是不是政治大革命呢?這場“文化大革命”也不是馬克思主義講的政治革命。恩格斯說:“一切所謂政治革命,從頭一個起到末一個止,都是為了保護一種財產而實行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111頁)離開了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運動的客觀基礎,就不可能是真正的政治革命。在我們國家,一九六六年時並沒有這種政治革命的經濟基礎、政治基礎。一九五六年黨的“八大”決議正確指出:“我國的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矛盾已經基本解決,幾千年來的階級剝削制度的歷史已經基本上結束,社會主義的社會制度在我國已經基本上建立起來了。”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生產關係,基本上是適合生產力性質的,無產階級已經牢牢地掌握著政權。在作為剝削階級的資產階級已被消滅十年之後,又要發動億萬群眾去推翻那種根本不存在的資產階級和一切剝削階級的統治,這是根本不符合馬克思列寧主義的。

  當時還有一種說法:“文化大革命”是一場觸及人們靈魂的大革命。所謂觸及靈魂是一種形象的說法,實質上是說它是一場思想革命。是不是呢?也不是。馬克思主義從來認為人的世界觀是需要改造的,沒有天生的馬克思主義者,包括工人階級在內。要掌握科學的宇宙觀,就需要學習和實踐。而“文化大革命”不是這樣。“文化大革命”中,一方面是“自來紅”的觀點曾經喧囂一時,說什麼“老子英雄兒好漢”、“紅五類”等,似乎有一些人天生就是馬克思主義者;另一方面,又把另一些人作為改造的對象,採取簡單粗暴的方法去對待他們。在“觸及靈魂”的旗號下,無休止地開展批判鬥爭,混淆了是非界限,混淆了業務探討和政治是非的界限,混淆了思想問題和政治問題的界限,混淆了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的界限,無限上綱,是非顛倒。結果不是改造了世界觀,而是破壞了正常的思想建設,污染了人們的靈魂,敗壞了社會風氣。

  如上所述,“文化大革命”不是馬克思主義講的文化革命、政治革命、思想革命,當然更不是經濟革命。《決議》明確指出,“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義上的革命或社會進步,它只能造成嚴重的混亂、破壞和倒退。 既然如此,“文化大革命”為什麼會發生呢?曾經有人認為,“文化大革命”的發生是由黨的領袖毛澤東同志一個人的錯誤造成的,這種說法是不公正的。“文化大革命”的發生,固然毛澤東同志負有主要責任,是他親自發動和領導的。但是,它又不只是毛澤東同志個人的錯誤造成的,而是一種社會思潮的產物。概括地講,“文化大革命”是一九五七年以後在我們黨內不斷發展的“左”傾思潮的產物,是黨內“左”傾思潮惡性發展的結果。具體說來,原因有以下四點:

  第一、關於社會主義社會階級鬥爭的“左”傾理論的系統化,並被提到黨的指導思想的高度,這是“文化大革命”發生的直接的根本的原因。

  第二、錯誤的黨內鬥爭和個人崇拜的狂熱,嚴重地破壞了黨的民主集中制,這是造成“文化大革命”發生和難以防止的一個重要原因。

  第三、當時特殊的國際環境,對黨內“左”傾思潮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正如《歷史決議》所述:“蘇聯領導人挑起中蘇論戰,並把兩黨之間的原則爭論變成國家爭端,對中國施加政治上、經濟上、軍事上的巨大壓力,迫使我們不得不進行反對蘇聯大國沙文主義的正義鬥爭。在這種情況的影響下,我們在國內進行了反修防修運動,使階級鬥爭擴大化的迷誤日益深入到黨內,以致黨內同志間不同意見的正常爭論也被看成是所謂修正主義路線的表現或所謂路線鬥爭的表現,使黨內關係日益緊張化。”

  第四、林彪、江青、康生一夥壞人,別有用心地利用黨的錯誤,極力鼓吹個人崇拜,挑撥製造事端,這也是造成“文化大革命”發生的一個原因。

  上述四點原因,就象《決議》所概括的:“毛澤東同志在關於社會主義社會階級鬥爭的理論和實踐上的錯誤發展得越來越嚴重,他的個人專斷作風逐步損害黨的民主集中制,個人崇拜現象逐步發展。黨中央未能及時糾正這些錯誤。林彪、江青、康生這些野心家又別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長了這些錯誤,這就導致了‘文化大革命’的發動。”換句話說,“文化大革命”的發生,是我們黨犯錯誤的結果。是黨內“左”傾思潮逐漸系統化和理論化,並上升為黨的指導思想所造成的惡果。它從產生時起就是錯的。這是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必須首先搞清楚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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