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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論:台灣流失認同 如何回歸中國主體

http://www.CRNTT.com   2012-05-29 00:43:03  


 
  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主體性同時並舉的政治邏輯是國民黨為了爭取長期執政而堅持的,其本身不可避免地帶有一種強烈的衝突性。如果一個中國原則不是被籠統地指代“文化中國”或“傳統中國”,那它在台灣只有一種政治解釋即“中華民國”,受“中華民國憲法”的約束,這一原則包含著明確的中國主體性。但是,台灣主體性對中國認同卻有排它性,助長了一種台灣與中國是對等主體的意識的產生。試想,這種雙重主體性的政治邏輯能帶來什麼結果?顯然,結果只能是,要麼中國認同或中國意識被強化,要麼是台灣主體意識被強化,畢竟,人們只能選擇一種主體認同,只能歸屬於一方。從現實狀況來看,台灣民眾有其“國家”意識,但卻是置於台灣主體性之下,他們或者認同“中華民國”,或者認同所謂“台灣共和國”。台灣主體性與“台灣共和國”認同(台獨認同)在邏輯上是契合的,但置於台灣主體性之下的“中華民國”認同,邏輯上是矛盾的,政治法理上是違憲的。因此,台灣執政當局雙重主體性的政治邏輯正是造成民眾認知困惑的制度根源。

    出路:建立認同連結回歸中國主體性

  中國人對自己國家的認知——“中國意識”,應該包括國家主義和文化民族主義的雙重內涵,在兩岸關係上應包括集合了台灣人與大陸人的關於中國人的民族概念,以及超越了具體政治統治的關於中國的“國家概念”。而現實是,台灣民眾的“中國人”認同嚴重流失,其“中國意識”中只有民族概念沒有“國家概念”。要修復跑偏了的“中國意識”,連結斷裂了的認同,是一項極其艱巨的工作,兩岸都要有所努力。正如1979年的《告台灣同胞書》所提出的,解決台灣問題要“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寄希望於台灣當局”。一方面,大陸需要繼續做好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爭取台灣民心的工作,理解、尊重台灣同胞由於特殊歷史遭遇而形成的“悲情意識”及由此催生的“台灣意識”,繼續推動兩岸經濟社會交流。另一方面,仍然需要“寄希望於台灣當局”,和平發展是雙方的事,只能依賴兩岸的共同努力。就合作成本和風險而言,大陸更可能與已有一定合作基礎的台灣政治力量共同努力,但是必須通過合適的方式與機制促使台灣執政當局的兩岸決策真正回歸中國主體性。畢竟,台灣民眾“中國人”認同的流失不僅在於歷史,更在於主政者的政策選擇,為兩岸前途著想,台灣主政者要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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