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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報:孔慶東粗鄙罵人不能一再被容忍

http://www.CRNTT.com   2012-08-14 11:47:03  


 
  從罵“港人”到罵“納稅人”,孔慶東一次比一次過分,網民們的反應也一次比一次激烈。眼下的情形是,孔慶東表現得越出格,網民們回罵得就越狠,罵人無人過問,視頻無礙流傳,因罵人事件而生出的戾氣也逐漸滲透到網絡甚至現實生活中。此時,“孔慶東罵人”更像是一個引發扭曲狂歡的導火索,而未能成為引發反思的沉重話題。

  粗鄙低俗的言語不會因為是出自教授之口便顯得深刻深沉,甚至恰恰相反,一個任職中國最高學府的知名教授,一而再再而三地踐踏常識、公理、道德、邏輯,對他人發起惡毒的人身攻擊,更顯得低級、可疑。孔慶東曾因《47樓207》一書揚名天下,也一度是不少人心中的“北大醉俠”,如今由“醉俠”到“罵客”,這種巨大的轉變也令人困惑。

  困惑歸困惑,當“醉俠”還是做“罵客”,說到底是孔慶東自己的選擇。現在的問題是,孔慶東罵人究竟能不能被容忍?我們常常講,要尊重公民的表達自由,但赤裸裸的攻擊謾罵是否可以在“自由表達”的遮掩下暢行無阻?我們也常常說,一個社會要允許異質思維的存在,但擊穿社會道德底線的言論是否可獲得公開傳播的正當性?

  回答這些問題,可以引入美國的相關社會理念作為參照。美國雖有憲法第一修正案對公民言論自由予以強力保護,但並不意味著任何人在任何場合可以說任何話,對於一些“低俗”言論,政府和相關社會組織會進行督導和干預,傳播低俗言論的媒體也會受到聯邦傳媒委員會的制裁。這裡的低俗言論,主要是指一種與言語表達有關的公共行為,其關鍵詞是“言語”和“公共”,規制低俗言論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眾不接近污穢語言的權利。

  一個可以參考的事例是,去年3月,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一位白人女生在圖書館看書,因為有中國學生對著手機大聲說話,令其不勝其煩。事後,這位白人女生製作了一段名為“在圖書館裡的亞洲人”的視頻,對亞洲學生進行嘲諷,並放到了Youtube上。就這麼一件事,在美國社會激起軒然大波,這位上傳視頻的女生招致美國輿論的強烈批評,最終撤下視頻、公開道歉,並不得不退學。

  當粗話對他人造成傷害,妨害到“公眾不接近污穢語言的權利”的時候,便成為一種有害公共行為。孔慶東作為知名教授,其粗鄙言論更不可被容忍。但遺憾的是,對於孔慶東以及相關媒體的行為,卻一直無人制止,以至於讓賣醜、審醜之風愈演愈烈,相關媒體和網站借此大賺眼球。

  在美國,公民可以罵總統,但不可發表“低俗”言論。在我國一些地方,可以因為一則批評官員的網帖而大搞跨省追捕,但孔慶東借助公共傳播平台大爆粗口卻無人問津。如此扭曲的現象,顯然不利於一個正派社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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