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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家:如何對待馬英九“活路外交”?

http://www.CRNTT.com   2012-10-16 00:30:29  


 
  第二,力推與“非邦交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兩岸簽訂ECFA後,馬英九當局大力尋求與美、日、歐、東盟等簽訂FTA或“經濟合作協議”(ECA),並確立恢復“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協商、簽訂“台新(加坡)經濟夥伴協議”(ASTEP)、洽簽台歐(盟)ECA等一系列目標。2011年,歐洲議會首度以決議案方式明確支持台歐洽簽經濟合作協定(ECA),“台新(加坡)經濟夥伴協議”(ASTEP)正式進入實質談判階段,台灣與澳大利亞簽署“投資促進協議”,與日本正式簽署“台日投資協議”,與菲律賓、印尼、印度等陸續展開官方或民間洽簽FTA的評估作業,與以色列達成在2013年前成立洽簽FTA工作小組的共識。

  第三,“文化外交”成為一大亮點。“文化外交”是“活路外交”的重要內容之一。為擴大台灣的對外交往,讓全世界更認可台灣,台灣當局結合各行政部門力量,通過在海外舉辦“台灣文化日”、“台灣美食節”、“台灣音樂節”等,大力推動“文化外交”。2011年,馬英九當局以在海外設置“台灣書院”為重點,提出要使“台灣書院”成為台灣走向國際社會的重要媒介以及國際社會認識台灣的平台,並分別在美國紐約、洛杉磯、休士頓三地設立的“台灣書院”掛牌。台灣當局還將青年作為推動“文化外交”的主力,台“外交部”擴大推行“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劃”,在島內挑選37名大學生擔任“年度國際青年大使”,組成多個團隊,分赴21個“邦交國”和美國、英國、加拿大等12個“非邦交國”進行活動。

  此外,爭取更多“非邦交國”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或“落地簽待遇”,也是馬英九任內提升與“非邦交國”實質關係的重要內容之一。截至2011年底,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或“落地簽待遇”的國家由陳水扁時期的54個增至124個。④

  從某種意義上說,“活路外交”是一種馬英九式的“務實外交”。在處理與“非邦交國”的關係上,追求雙方之間建立更深入廣泛、更具實質意義的雙邊關係,進而獲得“非邦交國”在台擴大國際參與上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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