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補強論述還是要抵銷影響及平息議論?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01 10:43:29 |
民進黨中央要舉辦這兩個座談會,由於事前沒有任何風聲,就顯得頗為兀突。但倘若聯想到謝長廷的“台灣維新基金會”,計劃於六月二十九、三十兩日將在香港與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合辦“兩岸關係的發展與創新”研討會,將成為綠營與大陸具官方性質智庫首度合辦研討會; 及五月二十五日的民進黨十五屆二次全代會,黨內中生代提出《台海人權決議文》,但是蘇貞昌以時間不夠為由未有交付大會討論表決,因而引發黨內外普遍失望及熱議,使得蘇貞昌頗為被動,可能就能品出那麼一點味道:前一個座談會,旨在要搶在謝長廷在香港舉行研討會之前“插旗”,抵銷謝長廷香港研討會的影響;後一個座談會,則似是要試圖平息黨內外的批評,並暗示《台海人權決議文》之類的文件,應由民進黨中央提案。 當然,蘇貞昌要在赴美訪問之前,未能來得及舉行“華山論劍”的情況下,舉辦這兩個座談會,也有可能是要塑造自己也是“有論述的”形象。這是因為,在民進黨諸“天王”及歷任黨主席中,蘇貞昌是出名的“沒有論述”的,這與民進黨依靠論述來征服民眾的傳統相悖。實際上,民進黨的創黨精神,就是“理念先行、群眾隨行”,一直以論述帶領民眾前行,而不是只想討好與跟隨民意。因此,民進黨的幾位“天王”,大多是有自己的兩岸論述主張的。撇除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不說,謝長廷有“憲法一中”及由此而衍生的“憲法各表”和“憲法共識”;而蔡英文則先有為李登輝擬制的“特殊兩國論”,後有“十年政綱”,及“兩岸和平穩定架構”;游錫堃更是拋出堅持“法理台獨”立場的“正常國家論”。就是蘇貞昌沒有任何論述。 換另一個角度看,林義雄出任民進黨主席時,主持通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謝長廷出任民進黨主席時,主持通過了《開創台灣經濟新局決議文》;陳水扁兼任黨主席時,有《族群多元一體國家決議文》;游錫堃出任黨主席時,主導了《正常國家決議文》;蔡英文出任黨主席時,也主持通過了《台灣新世代社會經濟決議文》。就是蘇貞昌無法提出一個“決議文”。本來,黨內中生代提出了《台海人權決議文》提案,但卻被蘇貞昌以“時間不夠”而擋下,交由中執會處理。因而有人懷疑,蘇貞昌其實是要由中執會修改後,作為中執會提案提交給下一次全代會,作為他自己的提案,以彌補自己在出任黨主席後,“沒有論述”的不足。 在《台海人權決議文》成案之前,蘇貞昌就只能是重覆《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內容,聲稱不會回頭搞“台獨”,但是卻無法提出一個可以與“九二共識”等量齊觀的論述內容。本來,民進黨中生代提議進行中國政策大辯論,至少是希望能象一九九八年那樣,在“大膽西進”與“強本漸進”中,糅合出一個“強本西進”來。但這可能會衝擊“中國事務委員會”的權力,而同樣未被提上“全代會”審議。而“華山論劍”,卻只是座談形式,與會者各說各話,沒有進行辯論交鋒,也就無法激勵出新的論述。 這也難怪,現在民進黨全黨基本上認同和接受《台灣前途決議文》,連曾經反對過《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台獨”大佬辜寬敏,也以自嘲“以前不夠聰明”來表達已經接受《台灣前途決議文》。但是,蘇貞昌在聘請“中國事務委員會”的諮詢委員時,卻把執筆起草《台灣前途決議文》的郭正亮晾在一旁。至少,郭正亮還曾任過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也為陳水扁的“新中間路線”出版過《民進黨轉型之痛》,因而陳水扁在當選“總統”後,還曾考慮讓他出任“陸委會”副主委。然而,蘇貞昌把曾任過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的董立文、賴怡忠等聘請為“中國事務委員會”的諮詢委員,就是不甩郭正亮。 延而伸之,蘇貞昌論述的貧困,還不單止是在兩岸路線方面,而是對整個民進黨的政策路向。而蘇貞昌就是缺乏這種創意能力。他參加民進黨活動,是為“美麗島事件”的被告作辯護律師。此後的從政經歷,多是參選地方官員。這就決定了他是實幹重於理論,一味只顧“衝衝衝”,關心的多是地方事務,沒有自己的論述。後來即使是當上了“行政院長”和民進黨主席,由於自己理論功底的貧困,而導致提不出令人眼前一亮的論述,因而形成了論述的貧困。 在此情況下,他在出任黨主席一年來,雖然馬英九民意支持度低迷,但民進黨也好不到哪裡去,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民進黨無法提出可以令民眾信服的政策論述;而只懂一味在“立法院”中杯葛法案。這看在民眾的眼中,就是“不準別人做事”,比“不會做事”還要荒謬。 至於謝長廷,雖然是有論述,但似乎處境也好不到哪裡去。他的“憲法”論述,一直往後退,從“憲法一中”到“憲法各表”再到“憲法共識”,從“一個中國”到“中華民族”,節節退弱。於是,有論述的謝長廷,就像有論述的許信良那樣,只能是孤身走我路。他的香港論壇,本是要藉此為民共交流開闢一條新路,但黨內普遍質疑他懷有“做民進黨的連戰”的野心,因而響應並不熱烈。黨內大將陳菊等就以種種理由拒絕參與,而應允出席的都是學者,份量稍嫌不足。 謝長廷有論述,並不等於其品行就十分高尚。在全代會上,主席台上的十多人,在審議表決“黨員投票案”時,只有他和游錫堃舉了手,其他各人包括陳菊等,都拒絕舉手。儘管他此舉並非是人們所議論的“挪火為自己煮食”,因為“總統”都已選過了,而且也已一把年紀,沒有再次參選“總統”的可能,因而是為其子弟兵在“七合一”選舉中爭奪地方職務著想。但他的舉手,不單是把自己置於游錫堃這個老頑固一類,失分不少,而且也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這就難怪當時在主席台上沒有舉手的陳菊,不接受他的邀請。 作者:富權 來源:澳門新華澳報2013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