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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要參與國際活動就須進行兩岸政治協商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19 08:32:16 |
總之,中國政府在處理台灣對外交往活動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同時也考慮到台灣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台灣同胞的實際利益,因此對台灣同外國進行民間性質的經濟、文化往來不持異議,並在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採取許多靈活措施,為台灣同外國的經貿、文化往來提供方便。事實上,台灣與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保持著廣泛的經貿和文化聯繫,,其空間是相當充裕的。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並不影響台灣同胞從事民間的對外交流活動,也未影響台灣正常的經貿、文化活動的需要。 當然,正如習近平所言,台灣要參與國際活動,必須經過兩岸平等協商。其實,這是國民黨也贊成的,因而才有《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五項工作的第四項“促進協商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中,“促進恢復兩岸協商後,討論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包括優先討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的問題。雙方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逐步尋求最終解決辦法”的說法。其中的“促進恢復兩岸協商後,討論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就是兩岸平等協商。 問題就出在這裡,既然兩岸平等協商台灣參與國際活動是屬於政治性協商,但馬政府卻又不願進行兩岸政治談判哪怕是政治對話,即使是北京願意幫這個忙,又何從幫起? 不過,可能也是為了顧及到馬政府目前的處境,儘管北京極為盼望能夠推進兩岸政治協商,但習近平在會晤吳伯雄及此前在博鰲會晤蕭萬長時,都沒有提及政治對話。 因此,台灣要求參與國際活動,並非不可能,但前提是必須進行兩岸平等協商,亦即透過政治對話的方式予以實現。而在《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提出的五項工作,目前已有第一項“促進盡速恢復兩岸談判,共謀兩岸人民福祉”,第三項“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及第五項“建立黨對黨定期溝通平台”,已經完成或正在進行中;只剩下第二項“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及第四項“促進協商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尚未開展。而這兩項工作均是屬於政治議題,正好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以至是簽署和平協議是台灣實現參與國際活動的基礎條件。總不能只想參與國際活動,而願透過平等政治協商予以促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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