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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字真的是中華文化的精髓嗎?

http://www.CRNTT.com   2014-01-14 13:39:51  


 
  但是,內地網絡在這篇新聞報道下,煞有介事地弄了個民意調查:“馬英九稱繁體字是中華文化精髓,你怎麼看”。結果,大部分人(接近80%)都選擇“同意”,只有少數人選擇“反對”或“無所謂”。這說明,人們普遍把馬英九的話當真了。

  因此,有必要梳理一下馬英九先生關於漢字字體的論斷。

  分析馬英九先生的兩個論據,可以得到如下信息:除了繁體字,別的字體可能有文化意義,也可能沒有文化意義,只有繁體字是肯定有文化意義的;繁體字以外的字體,固然是有藝術價值的,但都不如繁體字的藝術價值大。

  我們知道,所謂繁體字,就是大陸地區推行簡化字之前那種筆畫比較繁多的字體。這種字體並不能囊括簡化字問世之前的所有字體。它只是漢字楷化之後的一種字體,隸書、篆書、金文、甲骨文都不包括在內。漢字的演變史大致是: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楷書(繁體字、簡化字)。現在,馬英九先生單單摘出繁體字,稱只有繁體字是“精髓”,其他都不是。

  首先,這對於古老的文字,尤其是已知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和文化軸心時代使用的篆字是非常不公平的。沒有甲骨文的話,會不會有後來的篆書、隸書、楷書、繁體字,都是個疑問。諸子百家,各行各業,那麼多奠定中華文化基礎的經典著作,最初都是用大篆或六國文字書寫的、抄寫的、刻印的。

  簡化字固然有簡化過度的問題,使原本不同的詞變成了相同的漢字,每每貽人口實。例如,“後(後妃)”、“後(前後)”混同,“發(出發)”、“發(頭髮)”不分。但是,權衡利弊,應該說,簡化字也有不少優點,例如易寫、易認。況且,簡化字已經沿用了半個多世紀(實際上簡化字古已有之,政府頒布簡化字則始於1935年,由國民政府教育部頒布),實踐證明,無論是進行創作,還是迻譯古文,都無大礙。有個事實不能不提,如今公私圖書館中的大多數書籍,都已經是使用這種字體印刷的了。繁體字與簡化字之間,使用人數上,後者明顯多於前者。十多億人熟練掌握簡化字,這不是一件可以隨便忽略的小事情。

  說甲骨文、篆字、隸書不是文化精華,有點數典忘祖;說簡體字不是文化精華,也有抹殺事實之嫌。

  歸納一下兩個事實:一個是,簡化字至少已經在大陸地區深入人心,嫻熟於閱讀、手寫;另一個是,大量的古今文獻,都已經出版了簡化字版本。

  馬英九先生說繁體字更具藝術價值,如果是就書法藝術而言的,那麼,我不得不指出:這是不懂書法藝術的外行話。繁體字筆畫多,寫出來顯得穩重些,這是未入門的書法愛好者的感覺。真正的書法家,並無此虞。總共兩千多個簡化字,基本筆畫、結構特征都沒有改變,所不同的只是筆畫數量,有多有寡。對於書法創作,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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