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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交部”就APEC說詞有幾個疑點

http://www.CRNTT.com   2014-10-15 09:30:15  


  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訊/新華澳報評論員富權今天撰文《台“外交部”就APEC說詞有幾個疑點 》指出,台灣“外交部”相關人員昨日宣布中華台北出席北京“APEC”年會人選的的談話內容,有幾個疑點是需要釐清的:

  其一、按照一九九一年韓國“諒解備忘錄”的精神,在中國、香港(回歸後稱為“中國香港”)、中華台北加入“APEC”後,香港和中華台北都不能參與輪流主辦其當時的最高層次會議——部長級會議(因是由各經濟體的外交部長與商務部長出席,因而也稱為“雙部長會議”),而且香港和中華台北和也只能派出商務部長與會,台灣“外交部長”和香港主管對外事務的官員都不能與會。

  在過去,正如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所言,台灣多是由多為“經濟部”搭配“財政部”參加部長級會議,這其中的“財政部長”,就是為了對其“外交部長”不能出席而予以“彌補”。而昨日宣佈今年的出席人選,是“經濟部長”杜紫軍和“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其中杜紫軍是對應商務部長,管中閔則是以取代過去的“財政部長”,作為對“外交部長”不能與會的“補償”,因而人選應是沒有問題,實際上兩人今年都已出席過在大陸一些城市舉行的“APEC”專業部長會議。

  但台灣出席今年“APEC”部長級會議的人選,是由“外交部”舉行記者會予以宣佈,則可能會令北京不愉快。實際上,倘是由“APEC”其他經濟體主辦的年會,由於“APEC”是屬於國際組織,台灣由“外交部”宣布其出席人選,可以理解。但今年的“APEC”年會是在中國的北京舉行,台灣卻在其“外交部長”不能與會的情況下,仍由“外交部”宣佈,就顯然是踏中了“兩國論”的紅線。畢竟,無論是按照《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關係條例》的定位,還是以馬英九關於“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的表述來衡量,均不應由“外交部”來宣布,而宜由台灣方面出席部長級會議的主角“經濟部”來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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