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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清賢:兩岸的“社會認同”基礎必須存在且落實

http://www.CRNTT.com   2015-07-15 00:26:41  


黃清賢表示,兩岸的“社會認同”基礎必須存在且落實(中評社 徐夢溪攝)
  中評社銀川7月15日電(記者 徐夢溪)台灣成功大學兩岸統合研究中心執行長、台灣競爭力論壇學會南部中心執行長黃清賢教授於7月14日出席第二十四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他表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主客觀發展環境雖已存在支持環境,但要真正建構“命運共同體”,“社會認同”的基礎必須存在且落實。

  黃清賢認為,要從“認同”的觀點出發,台灣與大陸各自的內心主觀的“主我”、外界客觀的“客我”,相互辯證出“自我”,必須存在我群的社會心理認同;也就是兩岸是同一群體,而不是他群關係。

  他說,為了建構兩岸的社會認同,構成性規範、社會目標、相對比較、認知模式等四種形式構築了社會認同的內容,另一部分則是透過爭論,凝聚出共享認同內容的一致程度。

  在“構成性規範”方面,黃清賢表示,兩岸應建立集體期望與個體義務,幫助定義出兩岸的社會意義。從大陸的說法來看,兩岸同胞一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正是集體期望與個體義務;但對於台灣而言,中國夢給予台灣的定位是什麼,或是台灣可以在中國夢扮演什麼角色?如果兩岸可以在這些方面取得共識,引導認同的方向就能日益明確化。

  黃清賢提出,“社會目標”是共享利益、意圖、偏好的認同,兩岸目前在這方面的作法較落實,包括兩岸簽署的21項協議中已實施的18項協議,習近平所提到的深化兩岸利益融合、共創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祉,近期則如海峽論壇公布的台胞來往大陸免簽、支持台灣青年到福建創業就業、台灣產中藥材經福建食品藥品監管局批准後可銷往大陸各地、福建自貿試驗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台灣同業開展跨境人民幣借款等,這些皆可明確出認同的行動目標。

  黃清賢說,兩岸比較、參考其他集體認同的“相對比較”方面,兩岸同文同種、積極交流;大陸願意優先對台灣開放,並且對台灣同胞開放的力度要更大一些;為兩岸基層民眾、中小企業、農漁民合作發展、青年創業就業提供更多機會,讓兩岸同胞參與越多、受益越多;這些可以讓兩岸認同相對於其他集體認同更具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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