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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熱話:水源大氣土壤 污染治理刻不容緩 | |
http://www.CRNTT.com 2016-03-12 00:37:13 |
土壤污染更為隱蔽也更需著力解決 相較於“看得見、聞得著”的大氣污染,土壤污染因其離城市居民的生活較遠而更為隱蔽,容易受到民眾的忽視。 據2014年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點位總超標率為16.1%,其中,耕地點位超標率達19.4%,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處置場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21.3%,重污染企業及周邊土壤點位超標率甚至高達36.3%。 “沒有安全優質的土壤,哪有放心的‘菜籃子’、‘米袋子’、‘水缸子’?‘毒地’上建起來的房子,再漂亮也不是安全的家。”長期關注土壤環境保護和修復問題的全國政協委員周建民在今年的全國政協會議上再次呼籲保護土壤環境。 治理土壤污染首先要明確了解現下土壤污染的程度和範圍,為防治規劃計劃和污染治理修復提供科學依據。周建民說,由於歷史原因,我國上一次土壤普查只關注土壤的基本屬性和肥力指標,沒有包括土壤的環境和健康指標,對土壤質量還沒有完整的認識。周建民呼籲國家組織一次全國土壤普查,建立能協調各部門、各行業的土壤普查組織體系,對土壤的實際情況有更加全面深刻的了解。 這個說法也和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組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的提議不謀而合。 對於污染土地的修復措施,致公黨中央在向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提交的《關於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和修復的提案》中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提案認為,在合理的社會經濟效益評估條件下,相關部門應研究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適用於不同用地(居住、休閑娛樂、商業、工業用地)的修復標準體系,規範推進產—學—研—管修復研發模式的創新和土壤修復產業發展,促進污染場地的修復。同時,採取加強法制建設、嚴控點源污染、嚴格土壤監測等措施,加強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 但是無論如何,治理土壤污染的關鍵還是在立法。 從2003年當選起就一直推動環保立法事業的全國人大代表呂忠梅表示,雖然在我國目前現行法律如《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也有一些關於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規定,但是這些法律法規分散且不系統、缺乏可操作性。“土壤與大氣、水為三大環境要素,幾乎所有的污染最終都會通過某種途徑進入土壤。因此,土壤污染防治需要採取整體、綜合性的保護對策,零星、分散的規定顯然無法滿足要求。” 農用地污染威脅農產品安全、污染場地再開發利用威脅人居環境健康,這是我國土壤環境面臨的兩大突出問題。呂忠梅建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要緊緊抓住這兩個重點,對癥下藥,提出分級分類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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