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 | |
中評現場:《反分裂國家法》座談會四大關鍵詞 | |
http://www.CRNTT.com 2020-05-30 00:01:43 |
“台獨”是絕路一條 以身試法必遭嚴懲 “台獨”是座談會上的高頻詞匯,與會發言者都表達了堅決反對“台獨”的決心。他們表示,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行為,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他們也指出,“台獨”是絕路一條,以身試法必遭嚴懲。民進黨當局及其“台獨”分裂勢力必須有清醒的認識,《反分裂國家法》不是田野的“稻草人”,不是法律貨架上的擺設。 栗戰書表示,一段時間以來,“台獨”分裂勢力誤判形勢,不斷挑釁,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嚴重破壞台海和平穩定,嚴重挑戰我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底線。我們對“台獨”分裂勢力的挑釁絕不含糊,堅決挫敗。我們正告“台獨”分裂分子,無論他們使出什麼謀“獨”花招,都是非法無效的;無論他們怎麼折騰,都是徒勞的;無論他們與外國勢力如何勾連表演,都無法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歷史和法理事實。台灣的前途只能由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14億中國人民決定。任何分裂祖國的活動都必將遭到中國人民和全體中華兒女的堅決反對。我們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如果“台獨”分裂勢力一意孤行甚至鋌而走險,我們將按照《反分裂國家法》有關規定,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圖謀,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我們正告“台獨”分裂分子,“台獨”是絕路一條,以身試法必遭嚴懲。 劉結一表示,當前,兩岸關係和台海形勢複雜嚴峻。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歪曲、攻擊“一國兩制”,在島內推行“去中國化”等“台獨”分裂圖謀,阻撓兩岸交流合作。島內“台獨”分裂勢力謀“獨”挑釁動作不斷。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島內“台獨”分裂勢力更是肆意進行政治操弄,加緊勾連外部勢力,企圖“以疫謀獨”。“台獨”分裂勢力是台海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最大障礙。他們的行徑與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和台灣同胞切身利益背道而馳,致使台海形勢更加緊張動蕩,只會把台灣推向更加危險境地,給廣大台灣同胞帶來深重禍害。 沈春耀指出,民進黨當局及其“台獨”分裂勢力必須有清醒的認識,《反分裂國家法》不是田野的“稻草人”,不是法律貨架上的擺設。最近一個時期,民進黨當局加緊推行“台獨”分裂活動,從反“一國兩制”,再到出籠“反滲透法”,圖謀兩岸脫鈎,又搞所謂“中華民國台灣”,縱容“台獨”勢力鼓噪所謂“憲改”,挑釁不斷升級。同時,西方勢力加大與“台獨”勢力勾連,幹涉我國內政,企圖利用台灣問題遏制我國發展。面對錯綜複雜的內外形勢,我們必須牢記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初心和使命,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行為,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李作成指出,當前台海方向反“獨”促統的力量正在加速匯聚,“台獨”勢力勾連外國勢力謀“獨”急“獨”的投機性、冒險性愈發抬頭,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帶來最大現實威脅。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台獨”是逆流、是絕路,挾洋自重必自食惡果。按照《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如果出現“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如果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如果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人民軍隊將與全國人民包括台灣人民一道,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粉碎任何分裂圖謀和行徑,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 |